Re: [新聞] 世大運來了 北市交局員工爆肝接機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8-09 10:40:46
※ 引述《glazes (格萊斯)》之銘言:
: 推 rkb84: 花博時候就沒人出來靠夭。 08/09 10:31
誰說花博沒人出來靠妖的
http://www.yuyen.tw/2011/01/blog-post_23.html
2011-01-23
轉載網友來函/花博過年被逼加班,支援的約聘僱人員一天只有五百元?!
文:網友C先生
C先生來文表示:北市府為舉辦花博而要市府員工前往支援,但面對新年假期卻無有效
合理之處置辦法,而是違反勞基法將休假天數任意變更並且只答應給予過年期間支援同
仁500元獎勵金經寫信至勞委會及人行局抗議,卻遭踢皮球踢回北市府,花博營運總部竟
在回函中說可讓同仁報加班,但對內卻完全是不同說法
有許多由市府來支援的約聘僱到現在還不知道能不能報加班,除夕及清明連假的配套措
施也仍未出現,營運總部那群號稱是「民間優秀人才」的優派人力根本毫無能力!!
花博營運總部於99年12月8日,在未與員工討論的情況下,逕自以mail通知各中心及園區
,為因應過年假期,必須調整放假天數:
1月份原休假10日改為11日
2月份原休假13日改為9日
3月份原休假8日改為11日
http://imgur.com/hm5dnaS.jpg
http://imgur.com/axJtFW2.jpg
http://imgur.com/D3KjRDn.jpg
http://imgur.com/m9aWV4j.jpg
mail中可看出總部連簽呈都未核准就要所有職員照作,且簽核後也並未將市長簽呈公佈
依規定,1月份班表應於12月28日前送至總部,但此事涉及多數派遣勞工、市府約聘僱人
員(適用勞基法)與市府公務員,且營運總部事前未與各中心及園區人員進行溝通討論,因
此多有反彈;但營運總部仍一意孤行,並於99年12月28日通知各中心及園區人員派代表與
會。但與會人員多為總部施壓前往參加,且未將員工意見反應,會議中總部也未將市長簽
呈公佈,即結束該會議並維持之前mail的通知,並僅給予除夕至初三上班的同仁500元獎
金。這種會議能算是勞資協商嗎?根本就是摸頭大會!!
經電話詢問勞委會,2月份放假分為例假日8天、休假日(年假與228)5天,年假及228算是
休假日,因此雖然可依勞資協商變更放假時間,但只要是這5天上班,依法一定要給予加
班費
本人另外以電子信件方式向人事行政局及勞委會陳情,但皆被轉回市府,市府回函稱「有
依照勞基法走」,但這兩天上班卻聽人說,總部表示若勞工於除夕到初三要請領加班費,
因為2月份排班假日為9天,所以適用勞基法員工必須「除夕到初三排休並來上班」才能請
加班費!?
這種方式根本就是將年假與例假日混在一起,勞基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已經清楚寫
明除夕至初三以及228均應休假,如果這幾天上班就是要給予加班費。
就算勞資協商變更放假時間至3月,但這幾天上班仍然要給加班費,勞資協商並未高過法
律層次,如何能夠片面更改法律規定?何況總部所稱的「勞資協商」根本就是摸頭大會,
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
想請議員幫忙為所有職員(優派、約聘僱、公務員、希望就業)爭取權益,連首善之都的臺
北市政府都這樣亂搞
要如何期待企業主能夠遵循法規,給予勞工應有的福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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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給錢不給補休的事,民進黨議員出來開了很多次記者會
最後也不知道怎麼搞定的.....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8-09 10:45:00
約聘雇的走勞基法.該怎給就怎給..正職公務員就不是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8-09 10:47:00
同樓上
作者: gfesroro (gfesroro)   2017-08-09 10:55:00
同為公務員,覺得加班這件事比勞工族群還不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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