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宗教法 4大佛教團體到投縣府遞陳情書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08-08 22:56:34
在部分法師的FB稍微留訊息後
相當肯定法師的確不知道狀況就去抗議
因為信任某些造謠的團體
當然信眾也很護法護教開始跟你嗆回去
不過拿草案,依法談論時候,
這些信眾包含法師一一就開始知道真相,但還是會跟你嗆
建議P大如果願意
也去部分肯讓大家留訊息的法師FB留言
一定會引來部分法師不滿
不過可以讓敗害佛法的人跟事情被揭發
至於對方接受與否???
盡力柔軟態度說實話
很多人知道真相後會反過來支持草案或是乾脆中立
※ 引述《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之銘言:
: 反宗教法 4大佛教團體到投縣府遞陳情書
: 自由
: 2017-08-07 17:08
: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 台灣佛教總會、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台灣宗教聯盟、南投佛教會等4大佛教團體
: 率出家眾到南投縣府陳情反宗教團體法,南投縣佛教理事長釋體証說,出家人犯法有
: 民、刑法可制裁,不用再加宗教法來箝制,況且宗教法草案有很多不合理,像住持出
: 外要官方派代、捐款牽涉到個資法,都讓佛教界無法接受。
: 台灣佛教總會、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台灣宗教聯盟、南投佛教會等4個佛教團體
: ,動員約400名出家眾,下午抵南投縣府陳情反對宗教團體法,他們手持佛教旗,唱
: 頌佛號,強調是理性傳達訴求而非抗議,由於今日氣溫極高,縣府安排他們到地下
: 室禮堂表達訴求。
: 南投縣佛教理事長釋體証說,今天原本有信眾說要帶番茄來丟被她阻止,並決定買
: 佛教旗讓大家揮舞,以理性訴求取代抗議,出家人犯法其實就有民、刑法制裁,卻
: 還要增加宗教法來箝制,實在不公平。
: 佛教界之所以反對宗教法,是因條文有很多不合理之處,像她出家寺院每月3000元
: 零用錢宗教團體法卻規定要記帳,3000元需要記帳嗎?另外,住持外出弘法,宗教
: 法規定主管機關申請就可派代理人,事實上寺院就有副住持等代理人,政府卻要介
: 入。此外,捐款還要透明,這牽涉到個資問題,勢必影響捐款意願
: 立委馬文君說,少數不法份子個案不能要宗教界全部承擔,宗教法有很多無法讓人
: 釋疑,因此個人堅決反對宗教團體法立法。
: 南投縣長林明溱也認為,政府立法應給人民較多的自主和彈性,否則一定遭到反對
: 與謾罵,像一例一休就是讓民眾罵聲不斷的修法,宗教法不應步其後塵。
: 佛教團體領袖最後一起遞交陳情書,由馬文君、林明溱等人共同接受。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55589
: 八卦是四個佛教團體全都是台灣佛教會的自己人
: 中華比丘尼協會是負責台佛會的出家女眾
: 南投佛教會是地方分部
: 台灣宗教聯合會(籌辦處)也是台灣佛教會設立的組織
: 然後成員現在也只有佛教www
: 至於提出的問題根本是畫虎爛
: 3000元記帳很困難?
: 每位出家眾的生活費零用金是經常性開銷吧?
: 什麼住持出外 就算有副住持擔任職務代理 
: 政府也能指定代理住持根本是唬爛的
: http://imgur.com/b3vN07u
: 宗教團體法草案第十七條是說若是負責法人俗務運作的法人負責人怠職或是不能履行職責
: 導致法人利益受損時 才會由法院暫時指定代理人
: 而這個負責人的職權都是法人自己的章程規定的
: 根本不用由住持擔任
: 就算是住持兼任 然後住持有事不能履行法人負責人職務
: 你們自己有職務代理人就不會產生法條所說的致使法人權益受損阿
: 就算真的真的很普龍共法人的運作停擺 於是員工薪水發不出來之類的情況發生了
: 法院也只是指定法人負責人代理
: 而非指定住持代理
: 因為這根本是兩個職位
: 然後
: 公開化導致捐款人個資流出?
: 這也是亂講
: 草案中對於財報的規定只有兩條
: http://imgur.com/fiE44Qw
: 二十三條說的是年度報表要讓管理組織內成員可以查
: 還有讓主管機關備查
: 沒有公開財報 沒有公開財報 沒有公開財報
: 二十四條是讓捐款人可以查自己捐的錢的流向
: 這問題很大嗎?
: 然後馬文君立委 
: 你知道今天抗議的團體他們上周末的演講第一段就是抱怨現在政府的版本
: 和前任完全一樣嗎?
: (其實有刪掉一些條款 和修正用詞 而且還是去年520前做好的)
: 你知道你2009年補選上後
: 政府內政部也有把宗教團體法丟立院嗎?
: 當時你在哪裡?
: 現在說自己反對 那你當年在哪裡?
作者: shjyug (kkk)   2017-08-08 22:57:00
妙禪有靈性佛,法輪功李洪志有法身,宋七力有分身,莊圓佛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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