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侵殺死女童被槍決示眾 女童父:我笑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04 20:50:42
※ 引述《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之銘言:
: ※ 引述《mean (最喜歡的動畫是動物朋友)》之銘言:
: : 這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還真不錯
: : 把子彈打進犯罪者的身體裡
: : 好像社會的邪惡就煙消雲散了
: : 如果我是統治者
: : 我也會創造一個鼓勵窮凶惡極犯罪的社會
: : 然後不定期找一些重罪犯來槍斃
: : 殺一人 民心+10
: : 非常獨裁
: : 我喜歡
: : 至於 更有效遏止犯罪???
: : 至於 未來潛在的事件與受害者???
: : 我感覺法律不應該為更好的社會服務
: : 法律應該表面上為受害者服務
: : 表面下為政權服務
: 廢死的就很好笑,一直要把「死刑」和「犯罪防治」劃成等號,
: 並且認為「死刑」無法達到「犯罪防治」的目的,所以應該要廢
: 除死刑。但「防止犯罪」只是刑罰其中之一的功能而已,而且,
: 任何刑罰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防止犯罪」,自由刑、財產刑都
: 是如此,如果刑罰能夠百分百的防止犯罪,那刑法立出來之後,
: 不就應該沒有人犯罪嗎?依照廢死的邏輯,既然任何刑罰都沒有
: 「犯罪防治」的作用,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刑罰都廢除?
: 社會就好像身體健康一樣,在犯罪發生(生病)前,就要靠「犯
: 罪防治」(規律作息、均衡飲食等養生方式)來減少犯罪(疾病
: )的產生;當犯罪發生(生病)了,那就要靠後端的刑罰(治療
: )來回復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兩者的層次不一樣,而且
: 應該並行不悖,才能維持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並不會有
: 衝突的問題。只是廢死的想法就是「最嚴重的治療方式,例如化
: 療」無法「防止癌症的產生」,所以「化療」是沒有用的,不應
: 該用化療來治療癌症,這種想法,我是蠻無法理解的。
: 這些廢死的,要是真的覺得政府的「犯罪防治」做的不夠,那就
: 積極的去做這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支持者一定也會很多,而
: 不是將這個連結到應該廢除死刑上面。
: 相同的,這些廢死的也一直在說什麼會有誤判什麼的,那應該做
: 的是「想辦法如何減少誤判」,但是檯面上這些廢死的在做的是
: 什麼?是「想辦法讓證據確鑿的人如何不被判死刑」,這些「證
: 據確鑿的人如果能被判死刑,和誤判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要
: 拿「誤判」來當要求廢死的藉口了。
首先我不完全支持廢死或是死刑
但我覺得你完全講反了。
是贊成死刑的人一直想把死刑當成防止犯罪,降低犯罪的方式。
真正的廢死主軸並不是什麼像你說的
「死刑沒用啦,那就廢除吧」。
(有人強調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但不代表這是廢死的理由)
這個你自己發明的廢死邏輯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然後把你這個自己發明的廢死理念貼到廢死人身上就寫一篇了?
廢死門派非常多。
許多理念是值得思考的。
有些理念不是錯,不是離譜
是台灣人還沒資格適用。
我個人認為全廢死在台灣目前還不可行,但應該是一個前進的方向。
再打一次預防針,我個人目前還是希望台灣有死刑存在。
幾個我個人廢死理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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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不可逆的誤判
你會拿最大惡極,罪證確鑿的案例來說有些罪犯死不足惜。
但其實世界上更多的是證據不足,偵辦人員故意或無意的疏失,
產生的誤判。
別說舊時代,在近代,國內外你也能找到許多被翻案的冤獄。
下面通常會伴隨鄉民推文說
「被關30年換1000萬賠償,值得!」
這些冤獄的人,被判刑時看起來就是那樣的100%值得死刑無誤。
大家一方面質疑台灣執法人員,採證,法官的品質。
一方面又相信他們的審判。
2,國家與群眾是否有剝奪性命的權利。
先不論被判死的人是否真的該死。
你該想的是,
你是否要賦予國家能夠殺死人民的權利?
當然國家會定出誰要被判死的規則,條件,法律。
那麼,你是否依然要賦予國家「合法」殺死一個人的權利?
你會怎麼訂?怎麼評斷罪刑?
殺掉的人數?
造成的危害大小?
犯罪的邪惡教化程度?
殺人的就是死?
殺死強暴自己妹妹的人死不死?
偷工減料橋塌了害一堆人死的呢?
死更多人呢。
販毒的呢?
綁票撕票的呢?
叛國洩漏通牒的呢?
好好,沒關係,
以上這些人死不足惜,殺,都殺。
請政府合法幫我們除掉這些人。
希望你有個不會犯錯並正直的政府。
今天你的仇人或政府在你房裡丟一具屍體。
一切證據,證人審判都直指是你殺的。
BANG
今天你過海關,
政府說你攜帶毒品(或是有人陷害你),
抓走,審判。
BANG
今天全公司拿錢的老屁股
連同髒立委髒警察
一起指控你就是貪污拿錢的那個,
帳戶還多了2億當證據沒命花。
BANG
你說哈哈哈
Kmtrash你在幻想寫小說喔。
我最近聽到有某國總統把「販毒」的市長夫婦BANG掉我也以為我在看小說
話再收回來。
真的罪證確鑿的人。
你把他判死。
跟把他關起來一輩子。
也不一定有那麼大的效益差別。
=======
當個吧寫了很多
反廢死的,看到的是明明該死的人為何不殺?
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那麼「明明」的。
罪人命留下,
可以研究,可以探討成因,可以繼續懲罰,可以當案例,有時,甚至可以翻案。
(陳進興死了,不覺得便宜他嗎?
我寧願他留下被羞辱贖罪給小朋友當範例欣賞)
有時間戰廢死。
全民討論是什麼樣的環境
會培養出鋌而走險的罪犯?
如何他們在墮落成死刑犯前,
建立一個保護網?
以上個人抒發
作者: Taiwanisbest (恁爸是中國台北人)   2017-08-04 20:52:00
幫補血
作者: wl2340167 (HD)   2017-08-04 20:52:00
沒講反阿 真的一堆廢死的這樣想阿 看來你認識不夠多覺醒青年 覺得死刑不能防治犯罪 所以應該廢除
作者: Rely0907 (Rely)   2017-08-04 20:53:00
Bang的不錯
作者: storyu59 (Ciaos)   2017-08-04 20:54:00
照你說的廢死團體就不是真正的廢死阿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8-04 20:54:00
從新聞上看起來該死=明明該死
作者: Nerv   2017-08-04 20:55:00
現在是明擺著有死刑,法官硬要用可教化的說法硬不判好嗎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7-08-04 20:55:00
作者你可以告訴大家那些是真正廢除死刑的人嘛?然後順便把那些揪出來?自清一下會死嘛?
作者: Nerv   2017-08-04 20:56:00
廢死要拿什麼當主軸那是廢死取暖團自己的事,連搞廢死都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0:56:00
警察素質很差 你要不要信任?不信任 那把他們的槍全收走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8-04 20:57:00
哈哈 很多鄉民都會說記者素質 但絕大部分時候 我光看新聞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0:57:00
軍人素質更差 冤死的 玩兵虐殺的 一天之內四起自殺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7-08-04 20:57:00
我沒有要用死刑來防治犯罪..只是一命賠一命這麼簡單..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8-04 20:58:00
標題就可以猜到鄉民風向會往哪吹了 還沒脫離被記者餵食的階段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8-04 20:58:00
台灣死刑都是超過一命賠一命,所以沒什麼問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0:58:00
所以怎可以給軍人那麼大權力?給軍人飛機他們也只會鎮壓
作者: GeogeBye (bye)   2017-08-04 20:58:00
幫你推一個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8-04 20:59:00
問題是無期徒刑的假釋問題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7-08-04 20:59:00
要是我家小孩受新聞上這般凌辱..我一樣會親手殺了他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0:59:00
平民 把軍人的槍 飛機 潛水艇全部收走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8-04 21:00:00
自認是為受害者打抱不平的人 講一命賠一命的話很怪耶 難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7-08-04 21:00:00
哈,亂扣帽子大法來囉,小屁孩論點真是可笑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7-08-04 21:00:00
用我所謂的方式殺了他..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8-04 21:01:00
倒是認為加害人的命可以賠受害者嗎? 真看得起加害人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7-08-04 21:01:00
剛進辯論社還是剛聽了什麼演講不會獨立思考的廢物的起手式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01:00
你促統派嗎?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04 21:02:00
陳進興死了算便宜他?那槍決他很人道,又為何不要他死?
作者: jimmy689 (吉米蛆蛆)   2017-08-04 21:02:00
BANG!抓到了廢死挺聖石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09:00
你促統嗎? 不信任軍人 還買阿帕契給他們當玩具?退一百萬步來說 我若是被冤枉 我不要關25年後平反 我要死刑死刑才能維護受害人跟加害人的尊嚴台灣的獄政環境 呵呵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04 21:13:00
那這樣我沒搞錯吧!死刑既然是便宜犯人,那對犯人好點錯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14:00
我也覺得 對犯人好點錯了嗎?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04 21:15:00
廢死很愛講人權人道,現在又說死刑便宜犯人,那死刑不是很好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17:00
你就承認吧 廢死不在乎加害人跟受害人 他們只在乎自己爽
作者: handsomeburg (韓森堡)   2017-08-04 21:18:00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18:00
死刑不可逆 奪走自由25年可逆嗎?
作者: jwie731101   2017-08-04 21:19:00
訂個國定殺死囚日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7-08-04 21:22:00
死刑只是把一個人永久隔離 這很困難瞭解嗎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04 21:29:00
如果死刑如果無法防治犯罪就要廢,那更輕的刑罰不是更該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30:00
你知道犯人也是有人權 你把他關起來 是不能虐待羞辱給小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04 21:30:00
照廢死的邏輯,不能防犯罪就要廢,那整部刑法是不是也該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21:31:00
朋友當教材嗎?如果你連犯人也有人權都不知道 很科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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