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颱風停止上班也是晚上10點的事吧?
公布停班後請假不是很正常嗎?
還是法務部認為空姐比氣象局會預測天氣?
颱風假是空姐講的算還是人事行政局?
明明是個中颱應說達到放颱風價的標準也就算了 畢竟還要看雨量跟路徑
幹結果隔天放晴
也幫幫忙中颱就放那強颱怎辦?
要檢討的應該是
1.氣象局為什麼預測的可以這麼不准 說真的公布颱風假的當下我是有點錯愕
2.長榮明知人力不足以起飛還不提前公布,
如果空姐起飛前三小時才請假,那錯在空姐
如果空姐前一天就請了假,長榮卻不公布停飛 那是不是應該告長榮詐欺?
3.立法委員下次不應該讓民進黨過半 過了也沒把勞基法罰則往上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