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宗教團體法草案座談會 臨時喊卡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7-30 16:44:44
宗教團體法草案座談會 臨時喊卡
2017-07-30 02:15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台北報導
疑似受到宮廟上凱道遊行表態「香火不能斷」影響,內政部取消原訂七月
廿五日至九月十九日至各縣市辦理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座談會。由於有些宗
教團體打算在座談會遞交陳情書,對於突然喊卡感到不滿;但內政部說
,取消是因為報名參加人數太多,必須重新規畫,適當時機會再度辦理。
環保署推動減香政策,被部分宮廟解讀成「滅香」,引發上萬人上凱道主張「
反滅香」,行政院及民進黨都派代表與主辦單位溝通,而宗教團體更連署反對
「宗教團體法」立法,準備在內政部舉辦的座談會陳情,盼政府正視宗教自由。
原訂於本月廿七日在台東縣舉行的座談會,也已取消,當天宗教團體仍遞交陳
情書,要求擋下宗教團體法。內政部表示,宗教團體法立法「並不急」,為讓
宗教團體充分參與,原訂舉行的十六場座談會,將重新周延規畫後再行辦理,
一定會等到各宗教團體對宗教立法有相關共識後,才會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
去年十二月,內政部就針對宗教團體法立法舉辦座談會,當時北、中、南各辦一
場,已有宗教團體表達疑慮。內政部澄清,宗教團體法草案的立法精神,是尊重
宗教自由及宗教組織自主,外界傳言宗教團體法通過後,辦理宗教活動要經過
政府批准、財務必須列冊輔導管理等說法,不是事實,也是對草案內容的誤解。
https://udn.com/news/story/8129/26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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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縮個屁啊!
趕快辦一辦座談會趕快過啦
年度財務報表要提交給主管機關存查是事實阿
只是沒有像台灣佛教會宣稱的要放上網路
有用上「列冊輔導」四個字的是第五十七條
針對沒有登記但有經常進行宗教活動的團體或個人吧?
這部分是援引《地方管理條例》對縣市以及直轄市的自治權做的規劃
本身也沒問題
「財務必須列冊輔導管理等說法,不是事實」這句話根本是混合了兩項不同用途但是也都
算正常的法條
所以說
「財務必須列冊輔導管理等說法,不是事實」是內政部的誰的說法?
這根本是送罵點給反對團體嘛...
不過要進行宗教活動必須要政府批准的確是芭樂啦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7-30 16:46:00
X香火不能斷 O斂財不能亡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7-30 16:47:00
說穿了不必辦,因為案子現在根本不在立法院。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7-30 16:48:00
垃圾蔡 這種就不敢硬幹了喔
作者: tfhkrt (別GA惹)   2017-07-30 17:01:00
垃圾政府
作者: Barot (小寶)   2017-07-30 17:05:00
砍7天假就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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