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花冠涉洩密改輕判1年10月免囚 保住縣

作者: lineage0916 (白穆)   2017-07-28 12:53:53
張花冠這女的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很噁心...
八卦版吱吱總是說馬政府多爛多爛,扁政府其實比馬政府好太
多了,這我可不認同,馬政府雖然爛,但至少誇張程度是遠遠
不及垃圾民進黨DER...怎樣?不服不用辯,隨我文章走下去~~
這讓我想到一件歷史舊帳,話說當年盤古開天之時,人王伏羲
跟女媧為了創造人類...痾...好像不是這件事...
應該是當年余政憲還是內政部長時,當時有個案子大家應該都
忘了,那就是南港展覽館發包案,當時為了這個案子,吳淑珍
的同學蔡明哲找上了她,表明希望可以得標南港案,希望能夠
請吳淑珍透過關係拿到該案的評委名單與相關文件。
所以吳淑珍便找了余政憲進官邸,表明交出評委名單,余政憲
心理便大概知道有人在關說了,但交出評委名單跟文件這可是
很大條的,又不能不交,所以只好在某天半夜,在兄弟飯店開
了個房間,12點的時候找了蔡明哲來,余政憲親自把評委名單
跟招標文件交予蔡明哲,隨後蔡再將該文件於伊通公園交由力
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而這份文件也順利幫助該公司得標南港
展覽館的發包案,我記得金額好像是36億吧。
PS.內政部長半夜跟男的開房間,雖然只是交個評委名單跟文件,
馬政府的部會首長有哪個能比他狂啦?tell me~~~?
當然該給的好處可不能少,余政憲因為此事分得0元,而吳淑珍
事後收了該廠商9000萬元。
整件事情余政憲沒收任何好處,但他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
,緩刑5年,須服120小時義務勞務,支付公庫500萬元,其實說
真的挺重的。
而反觀張花冠這個噁心女,17個洩密罪皆可易科罰金...噁心哪~~~~
另外不是法院國民黨開的嗎?我怎麼沒看到張花冠被關到死呢?
作者: jamesyu545   2017-07-28 12:56:00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大絕
作者: sylvia1105 (毛掰掰)   2017-07-28 13:02:00
你這篇顏色不對!可能沒人理你。。。
作者: s68432 (IDD)   2017-07-28 13:04:00
太誇張了 一般民眾交通違規可以說缺乏交通觀念輕罰嗎?幹
作者: gy206578 (wei)   2017-07-28 13:04:00
讓我們繼續檢討國民黨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07-28 13:11:00
余是親自交,當然判得重不知道這篇在嘴什麼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7-07-28 13:17:00
資進黨犯罪不是犯罪,懂? 謙卑謙卑再謙卑ㄋㄟ
作者: Zatona (定)   2017-07-28 13:17:00
你有聽小董的節目喔
作者: hihimen (aa)   2017-07-28 13:19:00
哈,這篇沒半吱敢進來噓
作者: bibiman (嗶嗶人)   2017-07-28 13:21:00
綠吱沈默中
作者: U212212 (jimmy)   2017-07-28 13:22:00
別亂說喔!資進黨最清廉了,一定是狗民黨的錯
作者: THAO168 (一路發)   2017-07-28 13:35:00
9.2?哈哈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7-28 13:36:00
你有比法官懂法?怎不去當法官?
作者: jbcc0315 (靜止的鐘)   2017-07-28 13:52:00
黨證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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