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nhhy (santhigh)》之銘言:
: 如題
: 政府在雙北還有很多的地
: 把這些地拿來蓋國宅一坪10萬
: 然後訂出一些規範(例如沒房才有資格買、禁止轉售等)
: 蓋出來之後讓年輕人有房可以買
: 為何政府不這樣做呢?
如果那間房子住了十年
旁邊房子是一百萬/坪,你住在裡面的人會怎麼樣?
台灣人跟中國人同文同種,不要覺得有什麼好意外的
一堆違建住一住都可以就地合法,不然就是不公不義
更不要說是拿給他們住的!!
我想十年後有人要賣:
我十萬買是我的事情,我要賣一百萬也是我的事情
政府憑什麼管,這是資本主義不是共產主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