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rbnb條款上路 許毓仁嘆:台灣不適合發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7-20 15:47:51
: → bboring: 共享經濟本來就趨勢,技術問題不是開倒車的理由 07/20 12:28
: → bboring: 政府要看的是大方向,共享經濟的目的是減少私人運具閒置 07/20 12:37
: → bboring: 任何減少私人閒置浪費的概念,在合法的情況下,都該被鼓 07/20 12:38
: → bboring: 勵,obike如果有繳回饋金給政府,當一般載具管理為何不行 07/20 12:39
: → bboring: 阿私人閒置是不是浪費,這有啥好解釋..zzzz 07/20 12:45
: → bboring: 共享就是減少閒置空間或物具產生的浪費 07/20 12:53
共享是利用閒置資源的一種方式
很早就有了
只不過是非專門營利的,大多是以人情做交換
想專門營利的
基於效率跟成本
有的會轉變成特定營利行為
之後就形成產業
而近年來提倡的共享
是基於網路等交流方式興起
提供一種特定管道、不被特殊機構掌握
理論上可以以單純平台媒介,甚至平台不收費就能經營起來
只不過平台沒獲利本身就難以做大
要形成規模,就很容易被大資本介入
進而影響既有產業
形成新的產業
閒置是種浪費嗎?
其實並不完全是
買車上下班代步
一開始是衡量車價跟交通方便性的抉擇
而在沒共享概念這東西出現前
車子也可以借人
但範圍就大概是在朋友圈內
代價有時也不是錢
這種行為其實早就有
也並不是單純以金錢衡量
而受限於每個人的交際圈
這範圍不會很大
但網路普及後
很多事物都多了一個管道媒介
比方網路創作
比方所謂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只是有網路這媒介後
可以迅速擴大人際交流
理論上也可以不用透過金錢交易
但金錢交易卻是最迅速最通用的交易標準
各種產業政府都有其規範
以往人們私下借用的行為是沒列入規範
但網路興起,共享這東西崛起
把以前私下借用這行為,規模跟型態都往產業發展了
所以就會跟既有產業制度起衝突
政府理論上可以鼓勵新創
但不用所有事物都往新創倒過去
新創也只是一種產業型態
沒厲害導所有東西都要為他開綠燈
浪不浪費是看使用者而定
政府沒權力幫使用者定義
更何況,覺得東西買來不用浪費
那當初幹嘛買?
另一方面
利用閒置獲利
從另一方面看則是遏制商品實體消費
讓大家盡量使用共享
就是人們買的商品數量會變少
也就是共享發達的情況下,一個商品的價值可能變高了
而人們對商品的總需求量因此下降
哪個對整體經濟好,就有待研究了
總之
共享只是種經濟型態
它並不偉大,甚至也不算啥新創,偉大的是網路
政府可以去推廣
也不一定要去推廣
作者: Skydier (噫!)   2017-07-20 15:50:00
是的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7-20 15:52:00
obike自吹的共享跟uber airbnb差異這麼大 粉絲還有臉說這叫共享?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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