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不適合發展創新 而是台灣的創新只建構在 維護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UBER 侵害 計程車司機群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airbnb 侵害 原本作出租業或是旅店老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obike 侵害 原本出租腳踏車的店家 跟 ubike廠商的既得利益
那什麼的創新會被認可呢 例如 "無薪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01/32779834/
因為幫慣老闆們省到錢 所以被認可是創新
只有幫到既得利益者的"創新" 在臺灣才會被認可
其他只要破壞既得利者的利益 都會被禁止
台灣就是一直在維護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所以無法進步
然後原有的產業也不會想要改變自己對抗創新 反正就這樣故步自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