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這次處理最大的問題,就是派蔡去跟遠雄談,而不是請到在台北市政府談判,但是
這也有可能是遠雄單方面根本沒有意願(反正合約上是立於不敗),但不管怎麼說,確實違
背了柯自己所說的公開透明
所以行政上有瑕疵是真的,可是你姚立明硬要扯巨蛋不解約不行?
那好,請問打官司是一定贏的嗎?為什麼現在變成不解約就一定是錯的?打輸官司了,你
姚立明要出錢嗎?通篇沒講解約的有利條件,只影射講不解約好像有內幕
幹,這跟抹黑有什麼不同?
最重要的,市長本來就有權力去衡量打官司對市府的利弊了,不是嗎?到底台北市長是柯
文哲還是姚立明?
現在大雄被押,就急著跑出來突顯解約是對的,姚是不是在幫自己老婆平反,大家自有公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