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小蔣同意接受用台灣/台當局取代GRC/ROC

作者: tigertanktwo (洛月)   2017-07-19 15:23:29
我必須出來潑冷水,這批文件價值很低,他就只是說明了蔣匪經國在走投無路時,
很不甘願的被動在美國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政府時,「不予反彈」罷了
這個「不予反彈」要解讀成「贊成台獨建國」或「自視為事實上的台灣國」都
有很大一段落差,這是極為嚴重的無限上綱擴大解讀,但也常見在一些書籍裡面,
比如那個叫做汪浩的最近寫的一本我覺得毫無價值的書。
稍稍看待一下1979年這批文件前後發生的事情,就可以知道誰的講法是對的
1976年,三年前而已喔,國際社會尤其是加拿大要求中華民國改名字為
台灣隊/福爾摩沙隊,才可參加奧運,蔣匪經國的反應是什麼呢?
若他有台獨意願,想必此時是欣然接受。
但他的做法卻是,用最蠢、最夜郎自大、最自以為是又最丟臉的方式,反彈到底,
派選手衝撞加拿大海關,並「自以為」有人在乎中華民國不參加奧運而退賽。
之後,他也沒有改名為台灣或福爾摩沙隊,寧可用"Chinese Taipei",實際譯作「中國
台北」
這個命名邏輯在一般人看來很奇怪,但只要看劉樂妍那票「在台華裔」的想法:
「台灣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不具代表性,然後台北不屬於台灣省,所以台北
和台灣省是平起平坐的」
↑這你就可以知道,捨棄「台灣」而改用「中國台北」的由來了,這仍是大中華主義
下的產物 (我現在對中華兩字很反感)
而更早1970~1971則是發生過台灣勇者刺殺蔣匪經國,國際媒體紛紛以頭版報導台灣
被中華民國虐待的處境,然後1960s中華民國都還能撐過「聯合國排華納共」案,
1971年瞬間就通過UN2758號決議案,踢出蔣匪介石剽竊中國的代表。
1970~1976的變化是翻天覆地的,蔣匪經國的立場卻仍堅定看不起並厭惡台灣,
然後全力維護中華民國;1977~1979我們卻看不到有什麼夠大的變化來讓蔣匪經國
「回心轉意」,他本人也完全沒有表現出任何此種意向。
然後這個人的平行世界文順便回一下↓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稍微有看這些歷史就可以發現一個很明白的事實:
: 最機掰的就是美國沒有別人了,從頭到尾把台灣當棋子,用完就丟,表面上還
: 一直表現得對你多好一樣,結果現在蠢吱整天繼續抱美國大腿把美國當神。要
: 比喻中共大概是真小人,美國就是最可惡的那種偽君子
美國最可惡的地方是腦殘自由派民主黨把華國奴政權丟來台灣,這比原子彈嚴重幾萬倍。
韓戰前看清華國奴政權的本質,就地放死;韓戰發生後因為腦殘反共而假裝竊台的
華國奴政權是個好人並與之交往,犧牲了台灣人的人權和未來。
1970s開始則是為了討好中國,繼續壓制台灣人的人權和未來,要台灣人繼續忍受
竊台之華國奴流亡政權。
每個階段的變化「動機」均不相同,至今仍停留在最後階段。
: 當初好好一個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代表怎麼會突然被取代甚至到直接被踢?用
: 蠢吱的話來說:就是老美舔共抱中共大腿,為了對抗蘇聯拉攏中共所以把台灣
: 賣了。美國若真有心用他的否決權這種案子根本不會到全體表決,過去能一直
: 排擠中共就是這樣。當然美國打的如意算盤可能是變成雙重代表,結果全體表
: 決直接打美國臉,打槍議案分段表決,連留都不給機會留,台灣直接變邊緣人
首先,台灣跟中華民國是兩回事
其次,你知道蔣匪介石堅持「中國難民政權必須保有『聯合國安理會席次』」嗎?
蔣匪介石一直堅持這點到底,給美國不可能達成的任務,並且完全無感於國際現實
和局勢變化,當時他們都知道UN 2758決議案已經檔不住了
「兩個中國」本來就違反國際法和現實情況,
更何況是要求保有「聯合國安理會席次」的大白癡。
然後又沒有搞一中一台。
美國早就體認到蔣匪介石是個白癡且他的堅持只是死路一條,然後中國本來就是真正代表
廣大中國人民的真正代表,早在1949年後他們就是正統中國且國際早該將之視為中國
而與之往來,而非假裝竊台並奴役強姦掠奪台灣人的中國難民才是中國,並犧牲掉
真正中國百姓的權益。
承認蔣匪介石1950~1971才是真正最畸形又最自欺欺人的笑話,這本來就很不正常。
美國已經幫你強力要求國際社會自欺欺人幾十年了,你還不滿意?
美國已經幫你強力要求國際社會自欺欺人幾十年了,你還不滿意?
美國已經幫你強力要求國際社會自欺欺人幾十年了,你還不滿意?
美國已經幫你強力要求國際社會自欺欺人幾十年了,你還不滿意?
然後拋給人家不可能的任務,既然不可能當然沒法達成,自食惡果後又再怪都是人家
幫你不夠認真才害慘你
這就是中華民國↑ 我對中華兩字很反感,「所有」抱持「美國害蔣介石」的中華學者
都是白癡,他們的論述不值一提,中華體系出身的就是這麼爛。
我這裡說了"所有",不爽可以來戰↑
蔣匪介石在1971年被踢出UN前夕,從他的日記可以知道他最關心的是「怎樣得體的
退出UN」,而非是任何能留在UN裡面的務實可行方案。
: 既然搞到最後斷交了那地位就是沒人承認狀態,當然他要怎麼稱就怎麼稱。簡
: 單說就是賣了你還繼續吃你豆腐,台灣就是被美國耍好玩的。當然現實上就是
: 一直以來也被迫靠美國,依賴太多被玩弄於股掌某方面來說也是不得已的。但
: 很明顯美國就是那個推你進地獄的人,結果還有蠢蛋整天把美國當救世主拜才
: 真的是匪夷所思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 國史館又一解密文件:
: : 民國六十八年總統{#蔣經國#}接見中美經濟協會主席{#甘乃迪#}討論目前對中美兩國日後
: : 關係一事華府各機構之實際態度與氣氛與有關國家的名稱問題能用中華民國最好至低限度
: : 台灣政府也是必要的及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的財產在美國是否有法律保障等談話紀錄
: : https://goo.gl/AS1JUj
: : roc與美國斷交後,卡特就以"台灣人民"來稱呼台灣,
: : 讓小蔣森77,認為GRC好歹也是一個政權,怎麼可以因為一中政策而忽視其存在。
: : 這時也正好要弄個TRA,
: : 於是來訪的議員就問他是否可以接受用台灣當局或台灣政府甚至台灣來取代GRC/ROC。
: : 結果小蔣接受了
: : 摘錄:
: : (5、6、7頁)
: : 議員:
: : 另外有一點想請問的是,有關國家的名稱問題,
: : 由於它的使用對卡特的簽署與否決一項法案有決定性的關係,
: : 所以希望能有原則性的指示。
: : 在卡特所提出的法案中,提到中華民國時,他全用"台灣人民"來代替。
: : 這等於不承認貴國是個事實的政府,具有法律效力的實体。
: : 當我們希望能以中華民國來取代"台灣人民",
: : 但國務院官員稱,由於卡特已承認匪為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時,
: : 法案中的名詞如此修正,則卡特很可能否決該案。
: : 變通的辦法是可否將"台灣人民",分別由"台灣政府"、"台灣當局"以及"台灣"
: : 三詞輪流取代,而將"台灣政府"一詞,置於關鍵性的詞句中。
: : 如此一來,一則可強調出政府主体之實,再則卡特雖然不喜歡這稱呼,
: : 但將不致於否決該項被修正過的法案
: : 總統:就中華民國而言,卡特的提案對我們是毫無保障,
: : 尤其是沒有軍事保障及我國在法律上的地位。
: : 美國行政當局,似乎將中華民國置於自生自滅之境,而聽其自然。
: : 以往我們誤以為卡特會用"台灣政府"、"台灣當局"等詞,
: : 豈料他竟然用毫無法律效力的"台灣人民"取代。
: : 以中華民國立場而言,當然是能用正式國號為最理想。
: : 為了實際情況的需要,最低限度,"台灣政府"、"台灣當局"是唯一能暫代的名稱。
: : 美國雖然視我國為"台灣政府",但我們將永遠自視國號是"中華民國",
: : "台灣政府"一詞,在卡特的法案裡能予我法律實效及順利通過立法程序。
: : 我們希望在這一修改上能堅持"台灣政府"
作者: A0091127 (A009)   2017-07-19 15:24:00
CCR
作者: lhy8104522 (菲伊斯)   2017-07-19 15:25:00
幫補等等會有五毛跟9.2來崩潰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7-07-19 15:25:00
PUSH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07-19 15:29:00
好文推 徹底打臉仇美論者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7-07-19 15:32:00
好文
作者: chc0527 (科科 )   2017-07-19 15:35:00
作者: Luckmeow (meow)   2017-07-19 15:35:00
作者: vivihk215 (黃黃搭)   2017-07-19 15:35:00
推推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07-19 15:36:00
去他的杜魯門 丟個大號病原體來台灣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7-19 15:38:00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7-07-19 15:39:00
脈絡蠻清楚的 只是一直有人想打混仗
作者: hizuki (ayaka)   2017-07-19 15:39:00
吱吱內戰
作者: maigoggle (ekim)   2017-07-19 15:40:00
感謝美國寫了台灣關係法,給了真台灣人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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