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愛滋權促會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7-07-19 00:38:47
※ 引述《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愛滋權促會對於雲端藥歷表示他們的看法
: 認為耳鼻喉科、眼科、牙科等醫生不該因病人感染愛滋病而拒絕看診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praatw/?fref=ts
: FB內容:
: 雲端藥歷政策執行的這段時間以來,權促工作的夥伴們,不時的經由話筒的那一端、LI
NE
: 的訊息框中,傳來因愛滋身分,被醫療院所拒絕、婉拒真實經歷,從耳鼻喉科、眼科、

: 科....等等,也就是說當感染者主動告知與否不成為問題時,「被拒絕」背後的真實原

: ,才是急需被正視與釐清的。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愛滋牙科特別門診
http://www.tpech.gov.taipei/ct.asp?xItem=153633&ctNode=14283&mp=109231
可以麻煩愛滋肛患以後洗牙拔牙補牙去這家醫院,我不想只是去訪間的牙科治療牙齒還要
承受染病的風險,即便這風險是萬分之一,但中了之後那些機率多低都是屁話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7-07-19 0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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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7-19 00:39:00
中、南、東部愛滋甲表示: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7-07-19 00:39:00
我贊成得愛滋無論幾期,抓到後處唯一死刑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9 00:43:00
主要是傷口不要碰觸,愛滋病毒遇到空氣,就會降低感染https://goo.gl/pc4N29所以,醫生事先知道患者愛滋病情就能自我防護,自己如果有傷口就保護起來另外,眼睛要帶眼罩,那也是很容易忽略的地方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7-07-19 00:47:00
醫師誓詞本來就有不能拒救病患 但也不能讓他們暴露於感染的風險而不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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