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前撞死律師 法界人士:重判搶救司法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7-18 07:41:24
※ 引述《dispptt (dispptt)》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wR5zux7KV8
: 很可惜............這件最重就是無期徒刑而已 相信我
: 因為他一下車就在打119電話了 36秒處
: 符合準中止犯的要件
不是我要講,真的要出來說的話,也要多念一點書。
這件根本就不可能成立中止犯、義憤殺人罪。
這件根本就不可能成立中止犯、義憤殺人罪。
這件根本就不可能成立中止犯、義憤殺人罪。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先說說中止犯,中止犯有一個要件叫「須具備未遂犯之要件」,
什麼叫未遂犯,那就是「犯罪結果未發生」,這件犯罪結果有沒
有發生?人都死了,還能認定沒發生的話,也是很神奇。
中止犯還有一種叫做「準中止犯」,也就是dispptt 大在講的積
極性什麼的,但是準中止犯的要件還是要有「犯罪結果未發生」
,只這件結果發生了沒?我想也不用我再重覆了。
至於義憤殺人罪,須「當場激於義憤」:
一、所謂當場:指被害人實施不義行為當時之場所,必須與行為
人之殺人行為間,有時間、空間上的緊密關聯,且不以被害
人尚未離去現場為限。
本件律師和妻子已經開完庭,要離開法院了,很難解釋為符
合「當場」這個要件,就算你要解釋為符合,也不會符合下
一個要件。
二、激於義憤:行為人突然目睹他人實施不義行為,基於道義上
之理由而產生憤怒之心理狀態,即不僅以被害人先有不義行
為為已足,且須該行為在客觀上有無可容忍,足以引起公憤
者,始足當之。
這個律師在法庭上有做什麼足以引起公憤的不義行為嗎?很
明顯的一定不可能有的吧,既然沒有不義行為在先,就不可
能構成義憤殺人罪的。
當然,我也知道有些人會說,訴訟當事人都會羅織一些罪名
到對方身上,這種當然會惹對方生氣,要是我碰到,我也會
很生氣,不過,這種訴訟上的攻防行為要是也能被認為是不
義行為的話,那在法庭上殺律師、對造,不就都能解釋為義
憤殺人?這樣很危險吧。
而且,實務上認定的足以引起客觀公憤的行為很嚴格,例如
例如擅賣眾地吞價不分(28年上字第2564號判例)、受被害
人之毆辱欺凌(73年臺上字第6037號判例),都不被認為是
足以引起公憤的不義行為;再者,若過寬認定「不義行為」
的話,很容易架空刑法第271 條殺人罪的規定。
要酸法院很容易,但不要拿一些根本連實務上都不是這樣認定的
說法來誤導一般網友。
作者: dispptt (dispptt)   2017-07-18 07:43:00
網友戰翻天 最後還是可教化 恐龍法官不會讓大家失望的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7-07-18 07:43:00
法學大師 好棒
作者: FFMay (一起運動吧)   2017-07-18 07:44:00
開上課了,不懂的坐好啦
作者: artcicaday (Zero)   2017-07-18 07:47:00
現在不缺鍵盤法律系來積非成是,想問d大,你老師哪位?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7-18 07:47:00
一定是可教化 有悔意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7-07-18 07:48:00
法律人不要那麼愛計較,初犯有教化可能
作者: richjf (jeff)   2017-07-18 07:48:00
推1樓 鬼島恐龍太實在了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7-18 07:48:00
鬼島法律就是這樣玩 需要是法律系的嗎
作者: rxyzf (weiwei)   2017-07-18 07:50:00
有教化可能,等撞到議員或立委再看看能不能重判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7-18 07:57:00
我只要知道可教化就好~其他的就不用囉嗦了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7-07-18 08:02:00
不用看受害者死亡時間嗎?
作者: j3748365   2017-07-18 08:04:00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作者: yen0829   2017-07-18 08:07:00
長知識了
作者: ChenYiBoy (]~貓的肉掌真軟~[)   2017-07-18 08:15:00
上課啦~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7-07-18 08:23:00
這不會比殺小孩可惡,不會判死啦!下回看有沒有人殺法官,那才可能判死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7-07-18 08:32:00
有教化可能 + 應注意未注意 兩大寶刀就夠用了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7-18 08:35:00
可以幺成不是當場死亡啊
作者: ogcman (笑談人間)   2017-07-18 08:38:00
法官不會讓你們失望 只會讓你們絕望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7-07-18 08:41:00
是應該要公平判決可教化 然後再讓他去殺法官
作者: linchen1121 (伯陵)   2017-07-18 08:42:00
看能不能和解,能何解就會減刑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7-07-18 08:47:00
不是義憤殺人,是過失致死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07-18 08:52:00
殺律師 是重創司法? 厂厂
作者: sergt (sergt)   2017-07-18 08:54:00
理論害國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7-07-18 09:03:00
如果撞死法官應該特赦再頒勳章給他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7-07-18 09:03:00
作者: Alexei   2017-07-18 09:39:00
推一個,如果考試的話照這樣寫是對的
作者: sumoncat26 (阿爾弗雷德)   2017-07-18 09:43:00
重點是最後一定不會是重罪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7-07-18 09:53:00
看到妻子與律師走在一起太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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