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07-18 01:48:07
→ shamanlin: 從這邊可以看出這位法匠只有兩種可能 1.他根本沒看完 07/18 01:31
→ shamanlin: 整個判決書內容 2.這法匠認為鄉民不會把判決書全部看完 07/18 01:32
→ shamanlin: 所以可以任他竄改 07/18 01:32
噓 shamanlin: 完全沒證據,僅憑瑕疵甚大的證詞來定罪,判錯很意外? 07/18 01:44
→ shamanlin: 這種光憑心證用一方有瑕疵的證詞來定罪叫想辦法判對? 07/18 01:45
→ shamanlin: 哇,那我只能說法匠對他們的標準還真他媽的低 07/18 01:45
老實說,從你這幾段就可清楚的看出你不但法律觀念薄弱
而且還沒看判決
搞不清楚狀況拼命跳針
我16號發的文裡就清楚地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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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時間 Sun Jul 16 07:17: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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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一直在跳針恐龍法官和原始資料的啊
他們難道不知道刑事訴訟係採直接審理主義
被告以外之人於法庭外之陳述均屬傳聞證據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
原則上是不得採為證據的
而這個案子誤判的原因也很簡單
就是被告自己放棄了自己的詰問權
未能要求證人到庭陳述
詳細說明其所見所聞
完全僅依警詢及偵察卷宗所載之資料作為判斷之依據
結果警察記載錯誤,檢察官也跟著錯誤,被告又未於庭上抗辯該等傳聞證據之真實性
或者要求證人到庭對質
法官當然就只能依照警詢,偵查紀錄判斷
何錯之有?
難不成我依你自己不爭辯的證據資料判決,我還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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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今天的文也再次重申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時間 Mon Jul 17 21:48:5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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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trash1109: 措辭就是檢討被告,都怪被告自己不懂啦,這樣護航法院 07/17 20:52
→ trash1109: ,難怪民眾對學法律的人很反感 07/17 20:54
噓 trash1109: 別人跟你意見不同就留言反嗆,酸人不懂,各行業都有其 07/17 20:56
→ trash1109: 專業,但相較之下,學法律的很多傲慢又自大 07/17 20:56
嘖嘖,這個案子的被告真的沒有任何責任嗎?
1.被告顯然欠缺法律專業
2.被告十年來都不肯委任律師
3.被告未爭執警詢偵查筆錄的真偽
4.被告放棄對證人的對質詰問權
5.事實證明警詢偵查筆錄記載有誤,有誘導詢問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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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還一直胡扯證人證詞有問題
人家一審判決就白紙黑字地跟你說了
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對於
該等證人於審判外之陳述並未爭執,顯已放棄詰問權之行使
,復無顯不可信之情況,又當事人對於證人甲○○、曾谷百
合子於警詢中之證述,及臺北市○○○○○道路交通事故現
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表(二)、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交通事故補充資料表、國防醫
學院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診斷證明書,亦未於言
詞辯論終結前就該等證據聲明異議,本院審酌前開言詞或書
面陳述於作成時之情況,並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
瑕疵,認前揭證據方法,均適為本案之證據。至其餘資以認
定本案之非供述證據(詳後述),亦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
之情形,依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四反面規定,洵具證據能
力,合先敘明。
你還在扯被告抗辯,法院不理
是以為大家都不看判決的嗎?
你根本就是囫圇吞棗,拿著雞毛當令箭
連判決書都沒讀完就出來胡扯的
難怪漏洞百出,頻頻被打臉
我看你還是回去多練點再來吧!
作者: Vintersen (Vintersen)   2016-07-18 01:48:00
五樓包皮煮火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1:59:00
法匠跳針繼續跳,連判決書裡面都寫得很清楚被告質疑這些證人怎麼車牌記那麼清楚卻連車子顏色都辨別不了,結果法官來個神邏輯宣稱只看車牌卻沒看車輛顏色很正常啊,我忘記這點提過好幾次,法匠打死都要迴避了
作者: kentket (魚~!)   2017-07-18 02:00:00
所以樓上說的可以算抗辯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00:00
另外這篇不就再次證明,法匠的法律觀念就是只憑証詞就可以定罪嗎,呵
作者: kentket (魚~!)   2017-07-18 02:01:00
如果可以算抗辯 那我又被誤導了QQ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01:00
法匠第一個大絕就是叫人去看判決書,第二個大絕就是偷改判決書跟斷章取義,當別人在質疑判決書中法官的判斷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02:00
這個案子誤判的原因的確很簡單 首先是垃圾檢警提供了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7-18 02:02:00
不找律師這點真的很莫名其妙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7-18 02:02:00
很正常吧?注意到什麼就記得什麼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02:00
時,法匠不會回覆你法官的神邏輯是什麼,他們會拿法官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03:00
媽的司法體系沒錯怎麼會有冤罪 不是無罪推定喔? 被冤枉的還要去證明自己的清白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05:00
看到沒,法匠打死都不敢貼法官反駁只看車牌很正常那段ruo,跟你說這不是特例,我前面有貼另一案,這是常態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07:00
證人沒說就不用查?你怎麼知道是不是頂罪的原來法官不用把事情弄清楚喔?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08:00
按照這邏輯起訴檢警偽證罪應該很容易了 也好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09:00
法匠又繼續在那邊竄改現實囉....(三)被告雖辯稱:告訴人甲○○所稱肇事機車之顏色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10:00
法匠又法匠了 難怪會判錯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10:00
沒辦法連續噓文真麻煩,不過這邊被告辯稱可能是業障重有個法匠還是很努力斷章取義只擷取法官的見解,問題是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11:00
本來被告無端捲進事情就已經夠不爽了 還要陪一堆法匠玩法匠遊戲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11:00
就是法官的見解超有問題被人質疑結果他拿來當證據XDDD法匠這種以為其他人不會仔細看判決書所以各種竄改跟斷章取義大絕放不完,但對我這種為了吐槽法官把兩個案子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13:00
看你前面的文章更可笑 還說被告怎麼不請律師? 他媽的就不是我幹的我幹嘛浪費錢請律師?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13:00
判決書都仔細看完的人來說,根本就是爆笑跟無止盡跳針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14:00
年紀大了膀胱沒力只能多噓幾次,沒有事實根據的論述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7-18 02:14:00
生病也不是我的錯啊,不看醫生為什麼要我自己負責呢?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15:00
只因為被告沒有聲請異議就可以當作證據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15:00
看到沒,開頭都截出來給他了還是不敢面對XDDD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7-07-18 02:15:00
法匠就跳久了,認為全世界都在跟他反著跳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16:00
被告有辯稱啊只是法官不鳥他而已啊?你貼的不就是法官神邏輯後的東西嗎?你怎麼不敢把被告質疑的部分完整貼出來?不敢貼?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7-07-18 02:20:00
翻譯:你要證明你自己沒有罪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20:00
好啦,我知道你眼睛業障重,我會補充在我自己那篇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20:00
檢警沒有直接證據阿,這案早到二審早就該駁回難道說鄰居說我殺人,我沒駁斥鄰居說謊我就有殺人了嗎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23:00
結果檢警連車號都弄錯 這叫什麼?羅織入罪?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7-18 02:24:00
是無罪推定啊,問題對方證明你有罪了,那不判有罪是?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25:00
整件事情最可笑的就是罪是司法體系強推出來的原來檢查機關不甘法院的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29:00
我補充在上面我的文章末了,歡迎各位去看看法匠努力迴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7-07-18 02:29:00
這很明顯了啊,對有些人來講法律是遊戲,要遵守遊戲規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31:00
隸還打錯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7-18 02:32:00
不管規定好像更可怕一點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32:00
法匠還在繼續努力誤導,被告辯稱可不是辯稱顏色指證錯有沒有法匠打死都不敢面對被告質疑的東西是什麼的八卦沒關係啦,反正你打死不敢面對的東西在我文章寫的很清楚了,你就在這邊繼續凹,繼續誤導,但歡迎其他鄉民到我上面那篇看看這個人打死不敢面對的是什麼喔^_<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35:00
刑法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呢?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2:35:00
各位看到沒,恐龍世界的常識是看到一台車的車牌比看到車子顏色還要容易啦XDDD人類世界質疑的就是這點,結果恐龍世界還得意洋洋的把這神邏輯拿出來當證據,簡直黑恐龍問號XDDDD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44:00
結果連車牌也是錯的 還有審檢分立法官也要調查證據才行 否則被告被檢察機構迫害就沒人可以幫他 本案正是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44:00
大哥 人家寫得很明白 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55:00
結果目擊證人記的車號跟他報案時候也不同該相信的不相信 該懷疑的不懷疑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2:57:00
請問在沒有客觀證據的情況下~證詞都可以自由心證嗎?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57:00
報案紀錄不是都有錄音? 怎麼這個時候不拿來確認證人的可靠程度了?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2:58:00
我不相信法官只能依照檢調提供的資料去辦如果真是這樣 那這個司法體系的問題比我想像的還要嚴重基本上你一直拿判錯、無能、不可信的法官的論述我是不覺得有什麼說服力啦內容搞不好也是例稿剪剪貼貼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3:03:00
惡法亦法,自由心證這就是台灣的悲哀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3:03:00
我什麼都搞不清楚耶 但是我知道你們這群法匠弄糟了別人的人生十年之久然後你們還沾沾自喜你們平日再玩的遊戲規則都有遵守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3:04:00
不過本案證據真的太過薄弱,就算是被告犯的要翻案也不難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3:05:00
事實証明是庸醫啊法匠遊戲 嘿 有趣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3:06:00
被告選了最笨的方法花了十年也翻案了,更不用說一般律師能夠做到的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3:08:00
事實只有一個啊事實一直都存在審判實不存在的事實只是法匠的傲慢
作者: trash1109 (垃圾車與水母嘍嘍們)   2017-07-18 03:12:00
自己都說在真偽不明時,法官可職權調查了,控方說被告涉案,攤販說被告有不在場証明,兩者事實明顯互斥,恐龍可以不查明喔?直接對被告為不利認定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3:13:00
呵呵 你說的這就是一般人對於法院的期待XD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7-18 04:46:00
告訴人於96年12月25日偵訊時,有1個人說黃,3個人都說白的96年偵訊時原告的證詞被二審法官用誤會帶過 真是天大誤會肇事者所戴之安全帽顏色與被告當庭所提之安全帽顏色相同寫在同一份判決書內,可以注意到車牌跟安全帽顏色,然後說只專注在車牌上導致沒注意到車身顏色,但剛好對安全帽顏色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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