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07-18 01:04:59
還在跳啊!
法條強制規定的證人推測或意見不具證據能力
您是看不懂嗎?
拼命跳針?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8 01:08:00
原來閣下的邏輯是如果沒證人連續幾個小時緊迫盯人盯著被告,不然只要漏掉就代表被告一定偷偷跑去撞人啊?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7-18 01:09:00
證人有基於實際經驗回答得很詳細啦,但法官可以基於常理推論說這麼詳細一定是不可信的啦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8 01:10:00
我剛才其實就在問說,為何法官沒有排除掉有邏輯問題且不利被告的證據呢?難道都沒有合理懷疑嘛?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7-18 01:15:00
法官只要一句「已與常理不合。」,就算基於實際經驗都沒用啦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1:19:00
從結果來看就是冤罪啊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8 01:20:00
一審與二審的態度不一樣吧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7-18 01:20:00
基於實際經驗的證言,只要法官認為跟常理不合就是無效,然後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1:20:00
全照法條判又怎樣 判錯法官就是垃圾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07-18 01:28:00
所以引用十年後的判決結果說法官亂判也很合理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7-07-18 01:52:00
抱歉~年紀大忍不住噓了法官有權不採信證人證據沒錯但是台灣法律還是適用無罪推論原則檢察官都不用證明被告一定有出現在現場的嗎?
作者: kentket (魚~!)   2017-07-18 01:57:00
我只知道他說被告一審放棄抗辯 所以法官認為他一定在現場可是我不懂一審判他沒罪 二審就要用這個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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