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火鍋店 超時加班「算幫忙」
【鮮明╱台中報導】
知名連鎖平價火鍋店「輕井澤鍋物」台中文心南二店,遭員工爆料上
午9時上班,常加班到晚上10時過後,但主管卻要求在晚上9時前打卡,以符合《勞基法》
一天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逾時竟算「留下來幫忙」不給加班費,員工批:「等於
做白工,實在太血汗!」
每月被吃12小時
輕井澤坦承分店主管違法,已要求改進;台中市勞工局將前往稽查,若違法最高可罰100
萬元。
輕井澤鍋物是從台中發跡的連鎖平價火鍋店,目前中南部總共有7家分店,3年前曾獲蕃薯
藤網站票選為全台十大火鍋店第9名。
員工向《蘋果》爆料,月薪3萬多元,平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假日常忙
到晚上10時30分才下班,超過法定一天上限12小時,但超過工時卻不給加班費,每月被吃
掉近12個小時。
員工曾問主管:「為何超過晚上9時不能報加班費?」主管竟回:「算你們自己留下來幫
忙!」令他覺得不合理。
輕井澤公關呂凱倫說,公司要各分店遵守法令,不得讓員工超時加班,經向文心南二店主
管詢問,主管坦承要員工在晚上9時打卡下班後,仍留下來幫忙,對此公司已嚴厲要求不
得再犯。
最高罰僱主百萬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黃麗芬表示,勞工一天加班連同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
否則可依《勞基法》對僱主處以2萬至100萬元罰鍰,勞工局將派人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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