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 北市府連二敗
2017-07-14 22:55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楊正海/台北報導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巨蛋公司針對北市府以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工法
調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獲得展延922天。遠雄指出,仲裁結果證明大巨蛋前年遭
北市府勒令停工時,屬遠雄合法工期;北市府則認為是兩回事。遠雄申請大巨蛋工期展延的
仲裁案,柯市府已二連敗。
這次仲裁結果,因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弊案纏身、柯市府工期展延再次吞敗,雙方各自低
調。一名市府官員指出,柯文哲尋求連任,大巨蛋勢必變絆腳石,法律攻防戰節節敗退,解
約已非首選,否則遠雄將有籌碼計較停工損失。
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說,大巨蛋工期第二次獲展延,工期將算到10月底,已跨越柯市府前年
5月20日勒令停工的時間點,證明遭北市府勒令停工當下,屬遠雄合法工期,若停工的行政
訴訟結果出爐,停工期間損失,遠雄可向市府求償。
遠雄公司此次提出工期展延事由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
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
仲裁判斷理由認為,這屬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當中提出的要求,所增加的工作內容,
卻使遠雄無法依合約所約定,在取得建造執照後3年內完成大巨蛋體育園區之興建工程,並
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同意展延工期922天。
台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這項仲裁結果,與北市府因遠雄未按圖施工而勒令停工是兩件
事。仍呼籲遠雄積極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都審、環評等各項審查申請,最後向主管機關完成變
更建造執照,始得復工,履行合約。
這並非柯市府第一次仲裁輸給遠雄。去年3月,遠雄提出「土方運棄條件變更」工期展延459
天的仲裁結果出爐,獲展延110天;當時柯市府主張,即便展延110天,遠雄應於2015年4月
17日完工,都發局在同年5月20日才下令停工,證實遠雄施工落後、屬重大違約。
不過,本月11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結果,將大巨蛋工期「大躍進」,跨越「520停工」
時間點,形同柯市府少了一道法律攻防戰的「護身符」。另外,遠雄尚有「路樹遷移、路型
工程延宕」工期展延700天,仲裁結果尚未出爐。
大巨蛋已通過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尚須通過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環評委員會、北市建
管處完成建照變更等3關,才能全面復工;遠雄主張「不要網民公審」都審、應該備查,北
市都發局堅持一定要送進都審,雙方持續周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58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