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8:33:50
https://youtu.be/r3i4Ur-qsCE
這個案子也是只有目擊證人的說法
被撞到的人也不知道是誰撞到的
目擊證人看到「汽車」跟「車號」
但是按照車號找是一台機車 非汽車
所以可能是目擊證人記錯車號
一審也是無罪 但是二審判一年
被告也是沒錢請律師 錢都拿去補習跟繳學費
所以也申請不到法扶
我記得這個案子當初也是一堆法匠護航法官沒錯
因為判決書說「目擊證人剛好是停車場管理員
很會記車號 所以不可能記錯 但是有可能把機車記成汽車」
所以人一定是許姓少年撞到的啦!
哈哈
本案也是什麼證據都沒有
只有目擊證人的證詞 目擊證人也說是「汽車」
只不過車號跟許姓少年的機車剛好一樣而已……
機車會看成汽車也真夠神奇的~哈哈哈……
來找找看是不是跟陷害張月英同樣的垃圾三人組XD
法匠又要開始說聲請不到法扶一定就是有錢請律師囉,
都是妳自己不拿錢出來請律師,活該啦!
法匠檢討受害人正夯!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 喔? 是喔?
: : 但根據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發現,當法官想羅織入罪的時候
: : 可以無條件信任各種詭異的人證,完全不須物證,也可以無條件否定反方人證
: :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陷害一個人
: : 只要找三個人去指稱某個人犯罪,法官就可以判一個人有罪了,真是超級簡單
: : 然後這些法匠事後還能很好意思的說「法官是人,不是神,當然有犯錯的可能啊」
: : 所以說這些法匠真的是生活在跟正常人完全不一樣的世界
: : 他們的邏輯跟正常人也是完全相違背的
: : 之前才有一個法匠覺得開車零秒煞停是每個人都該做到的
: : 今天又有一個法匠覺得光靠人證(然後不採信反方人證)就可以定罪
: 這讓我想到之前新聞有報導的一個案件
: 某中南部老農土地被一個自稱代書的傢伙給騙走
: 後來老農的家屬要求把相關合約送到刑事局作筆跡鑑定
: 刑事局表示
: 一句關鍵的土地轉讓文句是在簽名之後才撰寫的
: (兩段文字有交疊處)
: 家屬主張老農並沒有對土地轉讓這段文句知悉並簽名認證
: 而是代書騙到老農簽名後,自己加注的
: 且代書與老農非親非故
: 老農自己又有妻子兒女
: 老農自己又有妻子兒女
: 將所有家產轉移給個陌生人於理不合,也不合常情
: 結果法官不採信這個證據
: 我時常在想
: 在法律實務面上
: 法官心證對於特定證據的採信與否
: 是否給予法官過大的職權?
: 再譬如
: 王景玉經過專家鑑定判斷在犯案當下神智清楚
: 但法官仍覺得即便神智清楚
: 可是他有精神病史
: 因此不得判處死刑
: 其他案子一些光怪陸離的"可教化"理由我就不提了
: 你還要找三名人證
: 很多時候都是法官自己找成績單、親朋好友說她是好人,甚至直接說法庭表現頗有悔意
: 像是填空題一樣填進答案卷上
: 但文章的結論老早確定好了
: 我知道法官不是神
: 但我們在的法律實務面制度上的設計
: 是不是能夠更加杜絕防止這些個人主觀的影響?
: 雖然我也不知要怎麼改才好
: 但你們是法律專業
: 不是應該更了解狀況與問題之所在嗎?
: 不是應該更了解狀況與問題之所在嗎?
: 而不是跟我們說法官只是人
: 或者說台灣民眾就是法盲
: 這樣社會不會進步
: 另外一提
: 我不是很了解實際制度
: 但想請問
: 一審有罪,二審有罪,三審發回更審後無罪定讞
: 或者相反
: 一審無罪,二審無罪,三審發回更審後有罪定讞
: 請問最後一審可以直接推翻前面兩審
: 這樣到底玩這麼多審幹嘛?
: 實際上不是也只有一審嗎?
: 前面法官的意見,後面法官要不要採納也是看他們自己判斷
: 真的大逆轉
: 請問到底是前兩審法官有問題
: 還是最後一審法官有問題
: 或者大家都沒問題?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7-14 18:42:00
法官檢察官還是沒事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7-14 18:55:00
張是10年才遇到錢建榮沒的就? https://goo.gl/e3uLUO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4 19:45:00
這案例扯到我都笑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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