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06:49
明明案發當天9/26 下午5點張月英人在永和
(轉貼自冤獄平反委員會)
在這些調查提告中,張月英取得了當初承辦員警曾經
調取案發當日的通聯紀錄與基地台位置,顯示案發一
小時前,張月英在永和擺攤位置處撥出電話。當承辦
員警被問及為何當初並未提出這項資料,員警表示這
次通聯在案發前一小時,不足以作為張月英案發的不
在場證明,因此未移送給檢察署。但對張月英來說,
當天通聯紀錄顯示案發前他的所在地在永和,正可證
明案發時間,這天的張月英正在黃昏市場擺攤,如同
其他日常週三一般。
(警察不移送這封通聯紀錄 檢察官法官也沒有調查
案發當天的通聯紀錄 拿未來不在永和的通聯紀錄當
作案發時跑去台北市犯案 真是爆笑 就算案發當天不
在永和 也不代表跑去台北市犯案啊?到底法官邏輯?)
結論是:
人民沒錢看醫生 吃成藥死掉 不會有醫匠出來罵妳醫盲
也不會有人罵你自己省錢不請醫師到家裡坐診
所以死掉活該~
但是人民沒錢請律師閱卷跟詰問證人 被法官冤判時
會有法匠跳出來罵妳法盲 罵妳為了省六萬元不請律師
罵妳活該自找的!
噓 earnformoney 07/14 13:13 收費標準去問國稅局怎麼課的 律師又不是義工
→ earnformoney 07/14 13:14 你看醫生只有一個瘤也是收你一台刀的錢 要多挖幾刀?
→ earnformoney 07/14 13:14 事前不想花錢 就不要事後在靠北 就跟做愛一樣 懂?
→ earnformoney 07/14 13:15 不過如果你是處男的話 可能就不懂了 呵呵
→ earnformoney 07/14 13:15 而且家裡有六萬預備金 很難嗎?沒有的話是中低收了吧
所以張月英還是去考律師好啦
被誣陷還能自己答辯跟詰問證人
若親友被誣陷 還能幫忙免費閱卷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沒錢請律師的錯
家裡好不容易存了六萬預備金要給孩子補習用的
法匠認為張月英一口氣馬上要花掉
拿去請律師 有的律師不負責任狀紙亂寫
花了六萬還是敗訴 這也是張月英一生中必須承擔的風險
(就算打贏官司也只是證明她本來就沒有做的事情
為何要多花六萬元才證明呢?如果上訴 律師費花更多
原來這年頭花24萬證明自己無罪正夯!)
反正法匠認為每個人一生中都要承受被誤判跑法院的風險
花錢請律師也是每個人應該要支付的費用
法官怎麼會有錯呢?
法官是人不是神當然會誤判 不能苛求法官
但是套用在其他職業犯錯就要窮追猛打
甚至舉證責任反轉也要追殺到底~
阿英姐啊!祝你8/5律師國考順利通過一試啊!
P.S 律師國考還沒開始 法匠不要再說人家沒考上了
法匠是不是又要寫備忘錄備忘未來發生的事情啊?
然後備忘錄格式剛好跟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書一模一樣
法匠:這真的只是備忘錄 不是未審先判啊……
作者: wemee (方天畫)   2017-07-14 15:07:00
陷害人很簡單 報他的車號說他肇逃 剩下的交給法官定到有罪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4 15:10:00
警察真的很棒,案發前一個小時的通聯說不能當證據但案發後幾個月的通聯卻可以當作反證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7-14 15:11:00
堂堂駐非外交官有夠閒整天上B 這樣領納稅人的錢的?對了 學測有7X級分的 來考律師應該慘電69級112法^.<
作者: schopan (去)   2017-07-14 15:12:00
還好啦 如果是垃圾整天上B就沒關係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7-14 15:12:00
你不要誤會 我不是針對你...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16:00
我監督黑人下田 我又不用下田 我學陪席法官開庭睡覺跟滑手機不行嗎?我學法官的啊~公務員打混正夯……
作者: f124 (....)   2017-07-14 15:17:00
重點是移送通通沒有直接證據也可以判有罪吧 這是要護航三洨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17:00
法匠邏輯:只准法官開庭發呆跟睡覺 不准農耕隊領隊上八卦
作者: f124 (....)   2017-07-14 15:18:00
什麼狗屎都沒有拿個紀錄就說人肇逃 幹 這樣能判喔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18:00
本案檢察官完全沒有舉證張月英當天人在台北市犯案唯一的證據是三個事隔多日來警局跟地檢署作證的證人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7-14 15:19:00
那個記錄還是三個月之後的
作者: ptta (ptta)   2017-07-14 15:22:00
真的,官司不用打贏,光跑十年法院就足以毀掉人的一生實務上,被告不能自證清白就是大難臨頭了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24:00
那三個月後的通聯紀錄還能推翻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
作者: YOLULIN1985   2017-07-14 15:29:00
被亂搞還要自己花錢消災,學法的是直接放棄腦袋了嗎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7-07-14 15:38:00
學法的就是在學搬弄是非而已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7-14 15:39:00
自己學法官上班打混也敢說嘴 你在非洲 一千步笑百步還有 你一定沒有醫生朋友 都不知道豬哥亮被醫生罵得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7-07-14 15:41:00
民風就有罪判定 法官也不能免俗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7-14 15:41:00
多慘 不信醫生信偏方 跟打官司不找律師有什麼不同?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4 15:47:00
醫師苦口婆心才罵豬哥亮 法匠是落井下石罵張月英再說豬哥亮是沒錢找醫師才去吃偏方嗎?你邏輯在哪啊?豬哥亮這麼有錢還吃偏方被罵應該的啊?張月英很有錢嗎?請律師又不是包贏 也是有兩光律師跟打混律師 法官都有打混的 律師難道沒有嗎?又不是散財童子送錢給律師~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7-14 15:56:00
常常都是被害人遭檢討,壹週刊https://goo.gl/e3u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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