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規?自家車位停轎車+重機 遭管委罰1萬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7-07-12 17:11:12
不覺得這社區管委會的作為根本根本莫名其妙嗎?
不爽別人汽車停車位停重機
開罰單就算了
還給該社區管委會開放給居民投票決定?
投票好像不是這樣用的吧?
對私人財產使用投票系統本來就不對吧?
明明車位是私人財產,管委會憑什麼管那麼多?
至於投票決定就更好笑了
投票法律上只能決定公眾利益與事務
私人車位之使用用投票決定根本就是笑話中的笑話吧?
如果可以這樣做
那我今天也開放社區投票 把你家專屬的車位使用權轉移為公共停車位
大家來投票是否贊成??
不是這樣吧?
對此,總結新北市新莊這個社區管委會根本就來亂的!
※ 引述《kevin605060 (提摩他老爸)》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違規?自家車位停轎車+重機 遭管委罰1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3.完整新聞內文:
: 自家車位停汽車,再多停一輛重型機車,被管委會連續開罰!新北市新莊一名崔先生,從
: 這個月2日開始,因為在自己的車格停放汽車跟重機,不斷遭管委會貼紅單開罰,到今天
: 為止已經累積10天,但崔先生不打算繳交1萬元罰款,而是打算提告,因為他認為車位屬
: 於私人財產,停放自家車輛,也沒有推放雜物,為何要被罰?對此,管委會沒有回應。
: 社區大樓住戶崔先生:「我一定跟他拚到底,我不可能繳這個罰單。」
: 話說得很生氣,23歲的崔先生揚言要跟管委會拚到底,全是因為這個車位。
: 社區大樓住戶崔先生:「我才再想說他今天怎麼還沒來放(紅單)。」
: 採訪同時,保全拿著紅單下來,貼在重型機車,再拍照存證。
: 因為崔先生把自家轎車跟重型機車停在同一格,但沒有佔用別人的空間,卻被管委會從2
: 日開始,天天來開罰單,1天1千元,累積到11日已經1萬元。
: 紅單上寫著崔先生違反本社區之停車場管理規定,一位限停一輛汽車或大型重機,但崔先
: 生不能理解,明明車位是私人財產,管委會憑什麼開單。
: 社區大樓住戶崔先生:「我們管委會在那時候開票的時候沒有開票,那時有3個提案,(車
: 位兩車)是第二個提案,它沒有開票。」
: 其實在5月社區曾開會討論,當時對於1車位停2台車,有173票不同意,只有4票同意,但
: 崔先生說全社區超過400戶,根本不到一半參加投票。
: 更讓他不能接受停車場只有他天天被罰,隔壁車位堆放雜物,管委會就「不管」,難道是
: 雙重標準嗎?
: 對此,新北市新莊這個社區管委會沒有任何人回應,只張貼公告,強調會繼續依規定處理
: 對此,新北市新莊這個社區管委會沒有任何人回應,只張貼公告,強調會繼續依規定處理
: 。
: 社區大樓住戶崔先生:「對,我可能會提告。」
: 社區大樓住戶崔先生:「對,我可能會提告。」
: http://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7/11/20170711133717-859aeab8.jpg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ocal/745143
: 5.備註: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7-07-12 17:13:00
要是當初合約有寫清楚的話,那位先生是站不住腳的
作者: A0091127 (A009)   2017-07-12 17:14:00
新北 不意外囉 科科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7-07-12 17:14:00
全體用戶一起投票廢除這項條款的話,其實算是正確的方向但這都是建立在一開始合約就有寫明白的條件下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12 17:15:00
車位要看性質,有的是共有部分約定專用的,這種就可以用公寓大廈的規約去限制的,並不是全部的停車位都是專有部分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2 17:16:00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正式提案表決通過是可以改.....這個很明顯就是約定專用,不然管委會根本無權干涉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12 17:17:00
我想也是,只是想回應一下內文的私人財產那段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2 17:17:00
約定專用代表產權是全體所有權人共有的,所以如何使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7-07-12 17:18:00
要看停車場性質 ,別高潮好嗎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2 17:18:00
用就必須透過會議表決來決定。
作者: f124 (....)   2017-07-12 17:19:00
也才一例而已 又不是通案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2 17:19:00
停車位是私人資產沒錯,但那不是獨立產權啊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7-12 17:21:00
條例中就寫明了僅能針對堆放雜物或是影響公共通行開罰
作者: tctv2002   2017-07-12 17:22:00
條例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7-07-12 17:23:00
條例 社區管理規約不得違憲 謝謝
作者: hyde0815 (茶)   2017-07-12 17:28:00
管委會垃圾比例超高 不知道為啥
作者: Gamelop (GameLOP only )   2017-07-12 17:28:00
看了一堆連結,只是說不能限定停的車種,但沒說可以一位兩停吧?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07-12 17:33:00
如果是約定專用那根本沒有獨立產權,屬於社區所有阿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7-07-12 17:50:00
你是那位崔先生喔?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7-07-12 17:51:00
這種心態,你家有違建對不對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7-07-12 17:57:00
你要不要先查一下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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