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日被拖329輛!業者暫不領回oBike.交通

作者: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7-07-10 07:58:18
※ 引述《helikon (赫利羹)》之銘言: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雖然樂見綠色運輸,但租賃自行車為營利
: 工具,故不應比照一般用路人適用停車規定,更不該佔用公用停車位。因此在中央法規

: 訂之前,交通局先行於7日發布公告「11區禁停範圍」,包括三重、土城、中和、永和

: 板橋、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以及林口等區,皆禁止oBike停放機車停車位,

: 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周邊之自行車停車位及其他特定路段、區域的自行車格也禁

: oBike停放。
: 交通局指出,公告的11區皆屬「人口密集區域」,早有機車停車格供不應求的問題,實

: 得再任由具營利性質的租賃自行車佔用。除了發布公告外,交通局也大動作將違規停放

: oBike通通拖吊,光是取締首日,交通大隊就拖吊達329輛oBike。
43囉
原來是行政命令就可以把人民財產做強制性處分唷。
真有你的,真是大~有~為~政~府
雖然我們會有時候會看別人不爽
向來都是修法
但是這種以行政命令直接公告的真的蠻神的
強制處分人民財產,沒有法的授權直接命令做
讚,幫你按個讚,看來不是只會剪綵
還會用行政命令挑戰憲法保障的財產權
: 新北市交通局則回應,對於業者提起訴願的權利予以尊重,但仍期許業者能在投放車輛

: 先備妥停車空間。另一方面,交通大隊也指出,目前遭拖吊的oBike採取移置措施,若

: 者想要取回車輛,需支付移置費用每輛88元,再加上20元的保管費,若20天內未取回,

: 會公告3個月,若仍是無人認領,屆時將依法拍賣車輛。
: ▼oBike無樁單車主打「隨地借、隨地還」特性,看似相當方便,不料卻引發停車亂象

: http://i.imgur.com/QQ2JOI1.jpg
: (圖/記者林世文攝)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10/962925.htm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新加坡籍福壽螺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7-10 07:59:00
活該亂停
作者: wx190 (空。)   2017-07-10 08:00:00
亂停怪誰
作者: inspire0201 (鮪魚肚的貓)   2017-07-10 08:01:00
商業物隨意棄置,活該被吊
作者: randall1234 (威軒沙)   2017-07-10 08:04:00
你是說違停不能拖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7-10 08:08:00
行政法規多到暴,說不定還真的有依據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07-10 08:09:00
市府又不是拿去賣掉或銷毀,處分個鯛啊?車子放在停車場都得要繳停車費了,o-bike放在有專人看管的保管場,當然要繳保管費。如果市府拖走後再亂找個地方堆放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07-10 08:09:00
腳踏車被拖吊長期未領回公告後就是被拍賣 一直都是這樣
作者: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7-07-10 08:10:00
如果真的有,交通局不會用營利用車輛不能停在供民眾使用的
作者: will3399 (好天氣)   2017-07-10 08:11:00
哈,不懂法規的人
作者: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7-07-10 08:12:00
停車格,這種蝦理由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7-10 08:14:00
..
作者: ksxo (aa)   2017-07-10 08:20:00
這年頭不都是在走直接奪取人民財產的路線嗎?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7-07-10 08:20:00
噗滋
作者: ksxo (aa)   2017-07-10 08:21:00
只要奪取的是少數人財產 讓多數人開心 就沒有正義問題
作者: s0450336   2017-07-10 08:21:00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7-10 08:26:00
營業車不能停是哪一條法?那機車自行車出租業要怎麼營業?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07-10 08:42:00
噁心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07-10 08:56:00
不然放著讓他爛就變裝肖為政府了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7-07-10 09:10:00
比照uber 款代
作者: mymike12 (mymilk12)   2017-07-10 09:25:00
一堆廣告車、廢棄車都在霸占免費停車位了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7-07-10 09:37:00
講三小?違規當然拖吊、要你付罰款啊,沒直接當成廢棄物回收處理不錯了
作者: Matsuyama (空姐是他的菜)   2017-07-10 09:40:00
拜託你先搞清楚法位階再出來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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