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搞錯了,胡椒是食品,進出口查驗農藥是食藥署的權責,這早在毒化局成立前就有在做。而毒化局主要是管認定為有毒化學物質的進出口的。另外你貼的行政院新聞稿說明食安五環成效,其中第四環加重黑心廠商責任的「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是在105年5月12日訂定的啊…那時候蔡總統都還沒上任,行政院也都還是馬政府,把這個拿來當食安五環的功績會不會有一點...補上食藥署發布相關規定的新聞稿
https://goo.gl/rBVNzc等等,我沒有抹你是那一派吧?我只是單純點出了一個行政院在發表自己政績時刻意隱藏的事實。見微知著,你可以想想看為什麼現在政府的說法總是先被受懷疑,還有我們的食安政策是不是真的如同政府宣稱的那麼好。因為食安五環的政策是民進黨政府的重要政策,然後這個政策的政績是馬政府完成的,別的不說,我第一個就先質疑你民進黨政府到底有沒有心要推動你自己的政策啊!其實前一篇新聞真的也不能算他錯,「前瞻計畫中」食安真的只分到每人一元啊!然後你反駁的發文全部都是已經在做的東西,這樣是要怎麼平反「前瞻機會不重視食安」的指控?如果政府真的大幅度提升食安,我就拿它自己的新聞稿來看好了,為何「加重黑心廠商擇日」,行政院只講馬政府發布的東西,而不是講新政府上任一年後做了什麼?因為「前瞻計畫」是額外多出來非常大筆的預算啊!人家現在就在質疑你多編了一大筆錢結果食安只有零頭不到,你護航的方式是食安都有在做預算也都有?所以你認為現在的食安管得很好很棒都不用再給予更多的資源?說真的啦,如果民進黨政府跟你是一樣的想法的話,真的不需要怪被酸被罵,因為那是你們贏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