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大生嬌喊不要...不要停! 事後控男性侵

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2017-07-08 10:08:00
※ 引述《derekgao (derekga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女大生嬌喊不要...不要停! 事後控男性侵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7-07-08 09:06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男女之事複雜難解,今年2月一名女大生因失戀到酒吧喝酒紓壓
: ,遇到一名男大生搭訕,兩人酒後前往女子住處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大生指控男子撿屍性
: 侵,但檢察官從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一路說笑回到女子住處,無撿屍情事,處分不起訴
: 。
: 《蘋果日報》報導,女大生說男大生趁她喝醉無意識,撿屍性侵一晚做3次,決定告男大
: 生乘機性交。男大生則說,當天是女大生帶他回租屋處發生關係。男大生還說,兩人做愛
: 時女生曾說「不要...」,他便停止動作,沒想到對方嬌喊「不要停」,兩人大戰3回合。
: 報導指出,檢察官依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離開酒吧時有說有笑,與女大生說法不符,因
: 此對男大生做出不起訴處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dfL5Tv
: 5.備註:
: 雙兒是妳?
這種的都不能告誣告?
誣告罪的成立條件也太嚴苛了吧
有法律專長的鄉民能幫忙解說一下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7-08 10:08:00
搞不好男方也不知道可以反告誣告吧.....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7-08 10:09:00
人家是女森欸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7-07-08 10:09:00
都有爽到了 就放她一馬吧
作者: Nilife (Al-Qaeda)   2017-07-08 10:09:00
大概覺得幹到就很爽了 所以不想告她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7-07-08 10:11:00
台灣觀念 女生是被幹的 不是互相幹的 因此女生吃虧認真回 誣告要無中生有 確實有相幹 只是定義不同
作者: drigo   2017-07-08 10:12:00
刻板印象: 被插的就是受害者 是吃虧一方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7-07-08 10:12:00
如果是連相幹這件事都沒有就說人性侵 那一定誣告
作者: scet (嘉哥)   2017-07-08 10:13:00
檢察官問完後,你要直接跟檢察官講要告對方誣告啊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7-08 10:13:00
有寫小說的都不行了 這種沒寫小說的當然不行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7-08 10:13:00
公佈女生姓名就好了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7-07-08 10:14:00
不要,不要,不要停,困了,到底要不要幹
作者: tyc3333 (誠懇的)   2017-07-08 10:15:00
賤b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7-07-08 10:40:00
女的也爽到不是嗎?? 還是沒爽到才告??
作者: ronale1104 (翰哥)   2017-07-08 11:21:00
就想趁機賺一比啊
作者: Yadsmood (反轉衝動)   2017-07-08 11:46:00
這是台灣女權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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