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逆風向是很慘,
不過換個方式思考,
obike的好處就不贅述,
就是滿足最後一哩路。
地方政府禁只停在公共車格是否合理?
禁止理由是公共車格是全民的,
不該給obike營利。
但是,受益的除了業者,
得到最終端停車服務的還是市民,
有人會說不是每個人都用obike,
不符合比例原則,
那也不是每個人都騎ubike,
甚至,也不是每個人都騎機車,
那免收費機車格是否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機車廠商也是有賺錢啊,
是否算利用公共財營利?
然後,最終的重點應該還是回到,
如何訂定一個obike條款,
讓類似業者可以適用,
讓政府徵收得到稅金,
才是現在急需解決的。
作者:
kutkin ( )
2016-07-07 17:37:00你這邏輯不就像是計程車一樣嗎
作者:
frommr (流浪漢)
2017-07-07 17:38:00垃圾腳踏車到處站車位 幹
作者:
kutkin ( )
2017-07-07 17:38:00計程車只有少數人在搭 當然你也可以說反正每個人都有機會用到...blah blah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07-07 17:38:00設立公司不是要傲營業稅嗎???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7-07 17:38:00
你停機車格有錢進來嗎? 哪來不合比例原則
作者:
kutkin ( )
2017-07-07 17:39:00obike就是一個地租問題而已 他使用土地卻不用地租?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7-07 17:39:00
不然obike停車有錢拿 大家停機車也有錢拿 這才公平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7-07-07 17:39:00實際上有腳踏車停放站的地方太少的關係吧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7-07 17:39:00騎車的哪個不是在營利 根本智障
作者:
rdadi (傳說中的路人by鯨魚)
2017-07-07 17:39:00該訂的是這個公司要如何管理!而不是丟出來給政府處理!這樣子開公司太沒責任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7-07 17:39:00先把機車趕出台北市就對了
作者:
kutkin ( )
2017-07-07 17:40:00機車停車格取消免費我也是OK喔....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7-07 17:40:00
不然大家騎機車=開公司囉?
作者:
coolda (cool)
2017-07-07 17:40:00收停車費啊 超過12H小時直接拖吊 解決
作者:
coolda (cool)
2017-07-07 17:41:00不用去管是什麼車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7-07-07 17:41:00北京我看過小黃車亂停的被城管疊成一座山載走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07-07 17:41:00就是跟機車族的利益衝突啊!兩者如何平衡比較重要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07-07 17:42:00收停車費就解決了
作者:
koudar (夜遊之瞳)
2017-07-07 17:42:00贊同po文的觀點,但你會被噓,幫補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07-07 17:42:00腳踏車的人也會靠妖車格都被機車停走了啊
作者:
rs6000 (正義的胖虎)
2017-07-07 17:42:00邏輯100分
基本上就是人車太多了,有多少的人要從新北進入台北,每天去橋上看一看就知道了。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7-07-07 17:43:00
推,沒道理租用車可以停,租用腳踏車就不能停針對亂停的車開罰,請廠商自己跟顧客求償才是正解廠商自己搞出來的問題,讓廠商自己去解決
為什麼沒有人支持全面 不分車 不分區 依使用面積全收費呢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7-07 17:56:00就繳稅 買公共區域使用權對象是法人 還是自然人還是有差別的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7-07-07 17:58:00機車格收費8+9又要出來靠北騎樓停不下了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