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MOD協商不成 豪華套餐頻道大減引爆網友

作者: Ecofair (努力)   2017-07-04 15:43:17
※ 引述《johnny0399 (玩具)》之銘言:
: 拎北律師,自己的文自己回
拎北XX官(鄉民不用問XX是什麼,有利益迴避問題,總之我不會說),
幾個點補充回應一下。
: 繼昨天半夜打中華電信客服沒能拿到合約內容後,剛剛直接殺到中華電信直營店和他要
: 整份合約,他給我一份目前簽約用的公版合約,我仔細看了合約內容,
: 很神奇的中華電信居然沒在合約內約定他們有變動頻道的權利,故中華電信這次把MOD頻道
: 做這麼大幅度的更動應已構成違約,
中華電信有沒有約定變動頻道的權利不重要,消保法§12「顯失公平」打死。
總之,他可以變動契約內容,我們也可以解除契約。
民總的契約債務不履行,買賣的物之瑕疵擔保每一個條文都寫得很清楚。
你既然是律師,我就不用多說了。
: 損害賠償計算誇張一點的話,可以把目前豪華餐少的40多個頻道單點的價格做總計,
: 大概是2000-3000/月(雖然很有可能被法官打折),但這樣的主張是有依據的。
: 我也順便看了一下MOD的解約金,也不過幾百塊到一千多,
: 中華電信想用免解約金和月租費減半就擺平這件事也太小看台灣民眾,
: 建議大家先不要解約,解約後可能會影響對中華電信求償的權利
履行利益的損害賠償,跟解不解約沒有影響。請看§260。
: 更正,民法有規定解約後仍得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 但小弟不太確定實務上對於解約後的損害賠償範圍計算是否有影響
放心!實務上沒有影響,解約後,法官還是會照算,你在契約剩下的期間內,
如果要看到和原本未解約前相同的頻道,因此而增加的費用(賠償損害至如同契約
上被履行之情形)。
例如:中華電信這次豪華餐少掉的頻道有大約50個,假設每一個頻道現在加訂要30
元,一個月支出你就多1500元,再假設你的合約還有2年(24個月),你就能主張
24x1500=36000元。免驚。(我還沒有去精算,這點你應該比我清楚,本段是講給
鄉民聽的)
真能打團體訴訟,原則上中華電信應該要拿「億」來賠。
: 我有請中華電信現場人員告知總公司,請法務跟我聯繫,我要請教他到底是依據合約哪個條
: 款來變動頻道內容的,以及後續他們打算怎麼處理和賠償.
: 另外明天也會打電話到行政院消保會問有關團體訴訟的問題,
: 基本上這已經符合團體訴訟的要件,只是怕消保會怕事或懶惰不想提起
: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 這是消保會的線上申訴系統,大家可以先線上申訴,之後消保會會通知雙方
: (你&中華電信)開個調解會,大家可以選擇去或不去,但至少可以讓消保會重視這件事
: 增加他們提起團體訴訟的壓力。
我是6/30號就和幾個同事趁中午休息時到隔壁中華電信辦退MOD。
聽到某人(簡稱A,至於我是不是A,大家自由心證,本人絕對否認到底)
和櫃臺客服人員爭執的話術,提供鄉民參考。
櫃臺小姐說:其實我們公司都有註明中華電信保留變更頻道的權利。
冷回:那又怎樣?
小姐:是不是請您考慮再給我們一次機會?因為您的合約是到2019年到期,現在退訂的
話,可能會有違約金的問題哦,而且光纖優惠方案就沒有了…
A:那你們有給客戶機會嗎?麻煩你搞清楚,現在是你們中華電信違約,不是我違約!
我把醜話講在先,第一,違約金不准收!第二,光纖優惠方案不得變動。
小姐(開始跳針):可是我們合約本來就註明保留變更的權利啊。如果是
A(開始發火):你們可以變更,但是應該依照主管機關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在60天之
前給予客戶合理審閱期間,並且由客戶決定是否續租或解除契約!不是你說要改,就可
以改!也不是你要改,客戶就只能當冤大頭忍氣吞聲默默接受,台灣是文明法治國家,
民法和消保法都寫的很清楚,你有權利更改,客戶也有權利解約和請求賠償。就算你們
一線客服人員不懂法律,中華電信沒有法務嗎?你們請的法務,會連基本的民法和消保
法都不懂嗎?如果都懂。為什麼還要和客戶收取違約金?還要更改客戶的網路優惠方案
?就算我們不講法律,作生意的基本就是「信用」,做人的基本就是「誠信」,小學生
都懂的東西,你們現在還要來跟我扯什麼?
小姐:先生請你別生氣。這樣吧!我去請示一下主管,能不能個案處理…
(這種都是慣用伎倆,明明他們自己知道理虧,但是先凹凹看,萬一碰到脾氣好的客戶
就當賺到,碰到兇的再不收就好,反正沒差)
A:什麼個案處理?今天明明是中華電信對不起所有廣大客戶群,每個人都應該用同一
種標準處理才對。我把話講清楚,我們這幾位同仁都在X院上班。今天中華電信片面撕
毀合約,損害客戶權益,罔顧法律規定,還想要佔客戶便宜,利用民眾資訊上的弱勢來
騙取違約金。如果中華電信不能給我合理交待,我們幾位同事今天就當作為民除害,回
去院內串連所以MOD受害者,把事情鬧到主管機關去,用公權力來解決!
之後主管出面:不好意思啦!目前公司的規定確實並沒有處理到違約金停收這一部份,
但是您的寶貴意見,我們一定如實向公司高層呈報上去,希望您諒解。那一樣給各位辦
退租,違約金我們就暫時不收取,網路的部份一樣先照原先優惠方案處理。抱歉抱歉。
A:我想你們沒有搞清楚,現在不是你們有沒有權利跟我收違約金的問題,是客戶有權
利向中華電信請求違約的損害賠償。中華電信如果整天仗著自己是台灣獨占企業,就可
以毫不理會消費者權益,那消費者也不是省油的燈,該申訴該提告的就申訴就提告。
這兩天新聞報導說中華電信已經決定不收違約金,是不是這番話奏效,我不得而知,還
是一樣,大家自由心證。總之,拎北和幾位同事決定,此事「不鬧大不算完」,我們是
已經在研究團體訴訟,如果到時候消保機關不出面,拎北證據照蒐,官司照打。這件事
,不是不收違約金就可以擺平,中華電信還是要有人出面教訓一次,不然台灣的消費環
境,永遠只能被這種爛企業的惡劣心態搞爛。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7-04 15:46:00
好噯給推 看到某板那些護航裝理性的都要吐了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7-07-04 15:49:00
給你推
作者: mrporing (波利先生)   2017-07-04 15:50:00
等一下,我先背一下,晚上去種花吵架可能用得到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7-07-04 15:50:00
END
作者: joe10227 (伏沁)   2017-07-04 15:51:00
晚上也要去中華抗議! 感謝樓主!
作者: Supasizeit (更大更快更有力)   2017-07-04 15:51:00
公平會前副主委,怕你告?
作者: yenoops (Yen)   2017-07-04 15:53:00
雖然我沒用MOD 但是給推
作者: momosgo (摸摸)   2017-07-04 15:54:00
先推一個,樂意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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