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衛福部是公家機關裡最機歪的部門
尤其食藥署那些官員
馬的每個上台被質詢都一副是質詢人的嘴臉 一個立場比一個硬
甚麼都不准 甚麼都不准開放 甚麼都有罪推定
台灣技術不差 但是在衛福部眼裡就是沒辦法說服他們要開放這個開放那個
其實男男同性行為本來就不應該全面受到這種歧視
要是碰到那種雙方都是prudent的情形(單一性伴侶) 憑甚麼不准同性戀捐血?
現在捐血的標準是甚麼? 其中一個標準是一年內沒有兩個以上的性伴侶
當然這要靠良心回答,捐血中心的人問你,你可以撒謊
但是撒謊這件事跟性傾向無關,同性戀有比異性戀愛撒謊嗎?
真的要用這個標準,多少異性戀都比單一性伴侶的同性戀還要亂?
異性戀可以整天約炮,女生不用被問你有沒有女女性行為
或是因為性伴侶是約炮專家(因為他只問你,不問你性伴侶是不是約炮專家)就可以捐血
但同性戀只因為他的性傾向,卻要被禁止捐血
這種分類方式有問題吧,因為防弊所以全盤否定同性戀
那你怎麼不去想辦法防堵一堆搞毒趴搞雜交的異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