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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惡意羞辱女友「做全套」 恐遭判處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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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曾男是退休人員,與擔任按摩師的韋女是男女朋友,但兩人去年間口角,曾心生不滿,跑到韋任職的養生會館內,在一樓大廳櫃台,向會計高喊「我要做全套」,會計告知會館是純按摩,沒有從事性交易服務,曾再大喊「明明跟57號做好幾次」,聲音傳遍養生會館一樓、二樓,韋女事後常被男客詢問是否有從事性交易,連工作都丟了,因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一審判曾3月徒刑,得易科9萬罰金。
曾男與韋女感情生變,曾不滿在去年7月9日凌晨2起許,前往台中市某養生會館,當時韋女在會館擔任按摩師,編號為57號,曾在會館一樓大廳先向會計人員表示「我要做全套 」,會計人員回應「我們這裡是做純按摩,沒有做全套」。
曾男以可讓一樓大廳、二樓包廂的音量高喊「我明明在這裡跟57號做過好幾次全套,怎麼會沒有全套的,你去叫57號出來」,李姓會計人員見無法制止曾的脫序行為,只好請韋女到一樓櫃台,曾看到韋後,繼續高聲說「我要在這跟你做全套」、「我明明在這裡跟你做過好幾次全套,我就是要在這裡做」,讓韋當場羞愧受辱。
韋女在案發後,頻頻遭男客詢問是否有從事性交易,不堪其擾,後來轉換其它會館服務,仍被詢問,不能再擔任按摩師工作,但曾男卻還在事後傳訊「妳問我以後妳怎麼做人?妳不覺得好笑嗎?你都不考慮我日後怎麼做人了」,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一審法官認定,曾男無法提出具體證據以實其說,且曾的言論是因感情糾紛衍生,出於報復的惡意,對韋女的道德、人格加以詆毀、貶低,屬負面且具破壞性的陳述,並無積極建設性評論可言,亦難認與公共利益有何關連,自非屬「善意」發表及與公共利益有關言論,依妨害名譽罪嫌,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9萬罰金,全案可上訴。
備註:
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