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來會衍生出重機這樣問題 就是因為台灣的法規
對重機來說太畸形 重機今天違法上國道 因為他們繳的稅金比較高
但又不能有跟汽車等同的路權 不要一直把重機當做汽車
兩輪就兩輪 它的特性跟汽車不同放在一起比很怪
是法規不完整 很多人才把它當作氣車來看待
台灣法規又分車種這種爛方法很歧視 (不要說重機 禁行白牌機車這點就很奇怪
明明普通機車在平路也能達到限速上限標準 該分車種的是腳踏車才對)
要對重機設一個府合重機特性的正常的法規就是要制訂完整的標準後在來檢討
而不是看到重機怎樣就放大檢視 好好想一下是不是那些交通法規有問題不合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