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衛福部說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6-22 11:24:33
※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呃.......你們在說什麼啊........
: 說不必告知是因為衛服部要急救醫護人員
: 把所有人都預設感染者啊
: 這根本一級警戒吧
: 全副武裝防護本來就是該做的
: 就像再熟悉車床,實際車削還是要做好防護啊
: 不然要是有心理變態的愛滋甲抵死不認
: 導致妳感染
: 到時候他被發現而罰錢也無法救回妳啊
: 不懂你們再吵什麼?
個人覺得防護本來就是要做好,所以以後急救人員
出勤就抱著一本手冊,喊著動作一 動作二 跟跳砲操一樣的執行勤務
手冊裡面沒寫的,就放著給他滴血滴回醫院交給醫護人員(EMT被認定非醫護人員)
然後所有『醫療行為』止血 呼吸器 心肺復甦 除了有善意第三者排除條款的動作
通通不能做,卡在車裡面流血 也得登醫生過來寫上醫囑簽名認可後才能執行救援
(因為碰到傷患處碰傷口算醫療行為)
我真心覺得這樣不錯,人人照章規來 沒有糾紛 沒有爭議!
只要每次回報手冊上缺啥,讓醫師評議 編撰單位審核
大概十年可以更新一個版本出來
這樣真心覺得是保護了大家,傷患受到尊重,應有的照護 醫師盡責 EMT人員用心
完美~~
阿悶~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6-22 11:26:00
好像不錯啊,反正上面一堆理論覺青也是這樣講~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7-06-22 11:26:00
真的這樣作,等著被上級幹暴,被家屬吉到脫褲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6-22 11:28:00
反正多做多錯,照著手冊做就行了~這樣請SOP機器人
作者: Jomai (7963)   2017-06-22 11:28:00
家屬要告什麼?SOP錯誤還是延誤?依法行政一直都是最難告贏的
作者: Pissaro (日落龍城)   2017-06-22 11:30:00
沒有醫德啊,社會公幹啊,法官恐龍啊媒體加註「恐造成無謂的生命死亡」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6-22 11:31:00
EMT不算醫護人員,那EMTP算不算?EMTP都不算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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