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亞泥展限爭議 環團點名張景森護航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2017-06-22 07:55:16
1.媒體來源:
苦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亞泥展限爭議 環團點名張景森護航
3.完整新聞內文:
要求撤銷亞泥展限的連署目前已超過21萬人加入,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今天(6/19)上
午再赴行政院,要求立即撤銷亞泥的違法展限並盡速排審《礦業法》修法。環團點名政務
委員張景森之前積極協助業者規避法律限制,痛批「不要再做手腳」。
立委高潞·以用上午出席記者會表示,根據《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在原住民土地開礦
必須踐行部落知情同意權,經濟部在核准亞泥開發前,應循《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
參與辦法》的程序,取得當地太魯閣族或部落的同意,否則處分便是違法。然而,就在亞
泥申請展限前,張景森卻在行政院召開了一場會議,用毫無效力的「會議結論」,把《原
基法》的範圍限縮到新礦業權或新礦區設定,排除既有礦區的展限申請。高潞·以用表示
,《原基法》的管轄權、解釋權都在原民會,痛批張景森濫權架空原民會,且曲解立法院
三讀通過的《原基法》,破壞原住民族跟國家的信任基礎,並強調經濟部不能把一個「會
議記錄」當成可以迴避《原基法》的法源依據。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表示,亞泥採礦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採礦行為又明
顯屬於資源利用行為、土地開發行為,應該得到部落的同意,但張景森在行政院開一場會
,連行政命令、行政指導都不是,只透過會議記錄就規避法律,已經明顯違法。謝孟羽說
,協會協助當地族人打了13年的訴訟,多年來政府「遇到財團腰就軟、雙膝就跪下來」,
民國86年(1997)當時的台灣省政府本來明確說亞泥要做環評,環保署1999年及2000年卻
推翻省政府的認定,改為只要礦業權展限不擴大用地範圍,就不用環評,從此舊礦場的展
限都不需環評,亞泥也就免除了環評審查的義務。
謝孟羽強調,環團並非全然反對採礦,而是反對不必要的採礦,而且反對為了採礦特權把
環保視若無物,政府應該挺起腰桿要求業者手法,遵行環評程序以及《原基法》第21條部
落諮商同意權及相關法令要求。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表示,由於外界對於礦業有很大關注,行政院在壓
力也有一連串對外回應,但卻始終迴避其在亞泥展限問題中扮演的角色,甚至堅持認定亞
泥展限合法,只承認制度有問題、未來要修法。潘正正強調,行政院以張景森為首,積極
為亞泥「喬事」、排除障礙、帶頭違法架空法律,「行政院、張景森不要以為自己可以置
身事外,這個案子不只是不只放任財團走後門,更是破壞國家法治!」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表示,部落族人都對亞泥展限一事非常憤怒,假使政院本周沒
有清楚答覆,或者再度認定亞泥合法,本周日(6/25)將動員太魯閣族人和民眾北上遊行
抗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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