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15歲女友論及婚嫁嘗禁果 分手後挨告賠

作者: anc68003 (Drain)   2017-06-21 13:57:1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與15歲女友論及婚嫁嘗禁果 分手後挨告賠2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6-21 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嘉義市男子「阿祥」與15歲女友「小蘋」交往時濃情密意,小蘋母親還會載女兒到阿祥家
住。兩人偷嚐禁果,一度論及婚嫁,未料後來阿祥認為小蘋劈腿,提出分手,小蘋在家人
陪同下報警,對阿祥提妨害性自主告訴,並要求賠償100萬元。阿祥坦承與小蘋發生關係
,並拿出20萬元和解,台南高分院判他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臨時工的阿祥與小蘋於103年間交往,已論及婚嫁,小蘋家人均知情。103
年9到10月間,兩人在阿良租屋處發生關係一次,不料兩人在105年分手,佳偶成怨偶,鬧
上法院。
阿祥一審被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月,嘉義地檢署認為
判刑太輕,上訴台南高分院,阿祥拿出20萬元和解,但小蘋家人請求100萬元賠償,未能
和解。
二審合議庭認為,小蘋母親於偵訊時供稱,女兒與阿祥原本感情不錯,她會載女兒到阿祥
住;是阿祥以女兒另與他人交往為由毀婚,才會對阿祥提告,顯然不是刻意利用未成年人
的無知,誘騙失身。
合議庭認為,阿祥年輕識淺,國中學歷,擔任臨時工,家庭經濟普通,坦承犯行並願意和
解,應無再犯之虞,駁回嘉檢上訴,判處阿祥緩刑2年並賠償小蘋20萬元。和解金除了已
支付的5萬元,其餘15萬元分15期,每月1萬元匯入小蘋戶頭。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3755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5.備註: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