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免連署第一階段通過 黃國昌:尊重不同

作者: asdf555 (WS)   2017-06-21 00:48:05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1338
由於朝野立法院黨團對罷免通過門檻有不同意見,立法院長蘇嘉全院會前也召集各黨團協
商。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主張取消同意門檻、採「簡單多數決」,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
意票即通過。
http://pop.tw.weibo.com/app/ent/17383
關於《選罷法》修正草案,徐永明表示,特色在於降低提案、連署門檻為1%、10%;且罷
免結果採相對多數決,將現行法規中的「投票需經原選舉區總人數半數參與,且同意票數
必須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改為簡單多數決。徐永明強調,做此修正是為賦予「直接民
權」,同時呼應公民團體的長期訴求。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3255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選罷法》規定罷免需要「雙1/2」超高門檻,造成近20年
來國內的罷免都宣告失敗。而有媒體報導指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將提出《選罷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罷免門檻的「投票須原選舉區總人數1/2且罷免票超過1/2」,改
為簡單多數決。
據《蘋果日報》報導,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天宣布,將提出《選罷法》條文修正草案,將
現行罷免門檻的「投票須原選舉區總人數1/2且罷免票超過1/2」下修為簡單多數決,只要
罷免有效同意票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便通過罷免案。並延長罷免連署時間,將立委、
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的連署時間延長到90天,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延長到60天
,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延長到30日。
報導更提到,時代力量也將刪除現役軍人、替代役男或公務員不得為罷免案連署人與罷免
不得宣傳的規定。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為賦予人民《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
,也呼應公民團體長期訴求,因此將提出《選罷法》條文修正草案。
作者: qwer1102 (qwer1102)   2017-06-21 00:49:00
民粹政黨
作者: peggy345 (克里西)   2017-06-21 00:49:00
跟法律無關 是人民智商太低的問題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6-21 00:50:00
黃國昌立炒房法了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7-06-21 00:51:00
華眾取寵丫 屎力粉的低智商就愛聽這種話
作者: Fiesta2010 (Fiesta)   2017-06-21 00:51:00
那立委選舉幹嘛不採雙二一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6-21 01:19:00
就北爛啊。現在還要修公投法,媽的智障投成統一看要怎麼救 白痴。
作者: grandwar   2017-06-21 01:25:00
其實也不能怪他們,當初勝利來得太快讓他們覺得保守勢力應該死透了 或許台北市是這樣吧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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