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淑芬 護航亞泥到底,宣稱沒有違法

作者: gland (葛蘭特)   2017-06-20 23:46:54
剛看了一段新聞,發現環團似乎都無法針對政府機關的說明做回應,而是不斷的跳針說明
重複自己的立場,好像都沒有真正在溝通。
例如原基法21條的問題,經濟部的回應如下:
『礦務局依據原基法第34條,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出解
釋與適用,報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協調,因此才有2016年11月7日的協商結論。』
也就是張景森召開的協調會,環團指控是張景森架空原基法,但卻忽略了這個協調會是依
據原基法34條召開。
我相信環團討厭協商結果是很正常的事,但動輒指責人家違憲違法鴨霸,不聽人家解釋,
難怪張景森今天會賭爛森7用FB回嗆。
還有環團一直在講92年的判決,但行政機關回應說92年的判決,在礦業法92年12月31日整
個大修之後就不適用了,然後就沒聽到環團回應了。
原文如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20/89877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2016年8月26日,#原民會說:
: 「礦權展限時,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機制」
: 2016年11月7日,#張景森說:
: 「礦業權展限階段不需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
: 亞泥也因為行政院張景森主持這個會議結論,而沒有去取得當地原住民的同意,
: 當地原住民甚至看了報紙電視才知道亞泥要續挖二十年。
: 以上卦點節錄自林淑芬委員 2017/06/20 18:23 的臉書發文,同篇文章附錄的
: 照片中,顯示中華民國政府中似乎有人認為法律是可以用會議結論架空的?
: 本篇提供給關心亞泥案相關發展的版友參考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posts/1358978870804480
: FB內容:
: 林淑芬新增了 2 張相片。
: 2017/06/20 18:23
: 護航亞泥到底,宣稱沒有違法,這是政府看見台灣的方式嗎?
: 一、
: 2016年8月26日,#原民會說:
: 「礦權展限時,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機制」
: 2016年11月7日,#張景森說:
: 「礦業權展限階段不需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
: 亞泥也因為行政院張景森主持這個會議結論,
: 而沒有去取得當地原住民的同意,
: 當地原住民甚至看了報紙電視才知道亞泥要續挖二十年。
: #如果這不是架空法律,
: #如果這不是違法,
: #那什麼才是?
: #重點是原民會是原基法的主管機關
: 二、
: 行政院今天說,臨時會修礦業法來不及。
: 礦業法修法,現在總共有12個版本,
: 行政院也可以直接提修正動議。
: 沒有臨時會來不及的問題,
: 只有要不要現在 #立即修法 的問題。
: (附錄照片一為 2016/11/07 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
: 會議紀錄
: 照片二為 2016/08/26 原民會表達礦業展延應踐行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

: 或參與之機制,進而保障原住民族之權益的相關公文。)
作者: lahabala (王星星)   2017-06-20 23:50:00
呵呵
作者: chris44099 (chris)   2017-06-20 23:51:00
我只想知道亞泥一年只要付7萬是不是造謠?如果是真的,那能有任何護航說不用檢討的都很可笑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06-20 23:56:00
賤賣國土
作者: mj2124 (CL)   2017-06-20 23:58:00
2003阿扁的錯,抓回去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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