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傳播妹控性侵 法官指互動正常判無罪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6-20 12:51:30
※ 引述《meredith001 ( ̄▽ ̄)》之銘言:
這讓我想到我高中同學
跟同校女生做愛
都滿18
結果女方的媽媽不爽(我不知道怎麼知道的)
叫女生去驗傷
然後告強暴了
結果我也不知道
因為那時候畢業了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傳播妹控性侵 法官指互動正常判無罪
: 3.完整新聞內文:
: 花蓮市1名綽號「詹聖」的男子,經營色情傳播公司,並親自擔任「面試官」,招攬6名未
: 成年少女從事坐檯陪酒,少女「小玲」控訴上班第1天就被詹男帶到旅館強壓在床,撕破
: 絲襪性侵得逞,2個月來被性侵3次,法院認為少女與詹男長期相處行為並無異常,判決詹
: 男無罪。
: 判決指出,詹男在臉書張貼「薪水高福利好」、「有缺工作的女性朋友!!可以考慮加入
: 我們的團隊」,招攬未滿18歲或逃家少女擔任旗下傳播小姐,主打年輕、敢玩,找劉姓、
: 宋姓年輕男子擔任馬伕載至花蓮、吉安及新城地區KTV、卡拉ok及釣蝦場。以2小時為一檯
: ,每檯收取1500元,提供男客撫摸大腿、胸部、臀部及下體,或脫衣裸身跳舞。
: 小玲(化名)指出,前年3月初,她第一天當傳播小姐,下午至網咖詢問詹男幾點上班?
: 詹男說「要晚一點。」於是先載她到新城鄉一間旅館休息,詹男進房洗完澡後,只穿著四
: 角褲將她推倒在床上,壓制其雙手,開始親吻脖子,並脫下洋裝、撕破絲襪對她性侵。
: 小玲還控訴,當年4月間與宋姓男友借住在詹男在新城鄉的家中1個月間,身上左側有多處
: 紋身的的詹男,2次白天趁她在睡覺時,進房摸奶及性侵下體,她驚醒出言制止「我很累
: 、想睡覺、不要碰我」,但並未告訴男友遭到性侵,只透露「想搬走」,直到半年後被家
: 扶安置時才向社工吐露。
: 二審花蓮高分花法官認為,少女從事傳播小姐6個月間,曾與男友入住詹男住處,精神未
: 出現緊張、哭泣,見到詹男也沒有害怕神情,並參酌其他傳播小姐證詞,認即使詹男與少
: 女發生性行為,也難排除毒品關係而合意為之可能,因難辨被害人證詞真偽,日前依罪證
: 不足,維持無罪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 (中時)
: 關鍵字:傳播妹、性侵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620002665-260402
: 5.備註: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06-20 12:54:00
那你到底想講什麼啦?
作者: Calcifer (抹茶凍加兔子蘋果)   2017-06-20 12:54:00
這媽媽一定是國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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