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中的時候
應該很多老師都會用軍事化教育來體罰學生
例如:伏地挺身、青蛙跳、摑巴掌、打手心 等等
最令我揮之不去也最不能理解的就是用器具傷害學生的暴力處罰方式了
如:打手心處罰
打手心的理由像考試成績未達一定分數、作業忘記寫、沒跟老師打招呼、整潔秩序沒得名
之類的
我覺得老師很多只是找機會宣洩自己的暴力情緒而已
但還有更多變態的
那就是打完手心之後還要跟老師道謝
像這種變態老師到底有什麼資格繼續當老師??
而且為什麼老師只打成績不好但品行好的乖學生,成天抽菸喝酒打架的學生就沒被打 (頂
多記大過了事)
我覺得體罰的對象根本本末倒置…
(還記得以前老師還會替懲罰方式取名字,例如:拿木製飯匙打學生手心叫做「鐵板燒」
,而且看看母校的課表,居然這位老師現在還在該校教書,感到可悲…)
雖然現在已經成年了
但回首過去國中小時那「變態老師」的行為和想法
我到現在心裡的創傷還是無法抹滅
到底台灣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教育學生?
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