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 再說一次:李瑞倉,請你下台

作者: TNR2 (R2光速)   2017-06-19 14:11:20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銘言:
: 官員確實只能依法行政 不能做出逾越法律的事
: 也不能受任一黨的立委要脅在立法院未審先判
: 該案也尚未偵結 未審先判確實強人所難所有立法干預司法判決的疑慮
: 說穿了就是立法凌駕於司法的憲政危機
: 如果黃國昌覺得金管會、銀行與相關人士違法
: 可以提供指示是違反哪些法條 哪幾項 以及過去國內外的司法判例
: 這對學過法律的法界人士而言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事
: 建議黃國昌提供這些資訊 並建議要判哪條法、原因是哪些環結有哪些疏失
: 參考判例以衡量刑度
: 而不是一句話「請你下台」
報告長官:
人家立委依法質詢金管會 提出疑問
您卻說 立法凌駕於司法
只能您推託-轉移焦點-失敗
黃國昌已提供違反 例如:產金分離(連我都會)
您卻還要人家提出司法判例
只能說您推託-轉移焦點-失敗
黃國昌是立委只能質詢 非檢調或法官或金管會 他不具有判決或執法權
您卻說 要他提供資訊 建議判法 找出原因
只能說您推託-轉移焦點-失敗
以下"官話"在古代是晉見天皇用的
長官應該比較聽得懂
主旨:貴會106年6月19號申請於ptt八卦版反駁網路論述,本人不予同意,請 查照。
說明:查貴會所派網工之官僚氣息濃厚,反駁論述邏輯不通、語意閃爍,建請依照網
路鄉民慣例,另派員參與網路言論。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6-19 14:13:00
因為這樣才能作秀帶風向 未審先判
作者: t0334407 (肥豬燃燒彈)   2017-06-19 14:23:00
可以假哭 濕身 幫QQ
作者: newking761 (J三小)   2017-06-19 14:24:00
垃圾不分藍綠,台灣最後的良心,請支持時力、支持黃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7-06-19 14:24:00
反正就是找的到舞台,不爽去跟蔡總統說,不要上fb哭
作者: dinel7821967   2017-06-19 14:25:00
作秀還差藍綠那幫垃圾遠的嘞
作者: newking761 (J三小)   2017-06-19 14:25:00
到底多怕黃國昌?
作者: tttandjjj (tttandjjj)   2017-06-19 14:34:00
民進黨986快出動護航!護駕!
作者: CRHsing (尋蕉覆鹿)   2017-06-19 15:04:00
擬辦?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7-06-19 15:45:00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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