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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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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壽川遭聲押 律師花2萬多元急閱卷找破綻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6月17日23:06
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今天上午遭北檢依違反《證交法》聲押,由於《刑
事訴訟法》修正後,給予律師在偵查期間羈押程序時有閱卷權利,今下午檢方
將卷證送往北院,何壽川委任的律師陳彥希就和其他律師一起在閱卷室影卷後
埋頭閱卷,了解檢方的聲押理由和罪證,但由於卷證太多,據了解,光是影卷
就花了2萬多,而北院則在晚間10點10分才召開羈押庭,將何壽川三人隔離訊問
,目前庭訊進行中。
據悉,何壽川等人的律師光是影卷就花了2萬多元,但因為北院在夜間及假
日影卷只能使用悠遊卡感應扣款,但悠遊卡的儲值餘額又有上限,律師今天只
繳了3千多元,剩餘1萬多元只好先寫欠款單,預計下周一再繳交現金給北院。
《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
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該法自今年4月立院三讀通過
後實施,原本只有審理中才有的被告閱卷權,如今在被告遭聲押時,就可以閱
卷,讓被告能行使防禦權。卻讓不少檢警調人員抱怨,蒐證的資料都被辯護人
看光光,不利後續偵查。(吳珮如、孫友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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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1) 銀行家終於嚐到沒有電子(行動)支付的不方便,這會加速台灣推動電子支付
嗎? 還有悠遊卡的儲值上限不是10,000元嗎? 買三張悠遊卡就解決了,為什
麼會搞到還要寫欠款單?
(2) 被聲請羈押的嫌犯行使被告閱卷權,為自己的權利進行防禦,聽起來很合理。
但為什麼會讓檢警調抱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