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廣告物管理條例罰則 7月將上路

作者: aza0290 (阿茲)   2017-06-17 20:55:50
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廣告物管理條例罰則 7月將上路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建豪、張凱翔/台北報導〕店家注意!台北市政府為重塑「中華民國美學」,
制定的「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罰則最快今年七月上路,若擅自設置大型廣告,最
重可罰廿萬元,還得申請為「合法招牌」,店家出現反彈聲浪,西門徒步區發展促進會理
事長劉家鑫認為,現有招牌其實「看似雜亂無章,但亂中有序」,若過度要求,恐使特色
被抹煞。
對此,建築管理處說,罰則不溯及既有廣告物,只罰規定上路後新設置的廣告物,並有三
年緩衝時間,讓各店家替廣告物補辦合法手續。
商業處統計至今年五月底,台北市商業登記約有五萬六千家,以平均每家約二至三面廣告
物計算,不算大樓外牆與高樓掛的部分,店家的廣告物數量恐達十五萬面以上,光是要求
店家都得替廣告物申請許可證,就是大工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11450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6-17 20:56:00
日本的招牌可以做到很有特色卻又不亂
作者: Stunts (時間.空間)   2017-06-17 21:13:00
麥當勞勒? 有本事先罰
作者: porkeey (ptt)   2017-06-17 21:19:00
看看京都 再看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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