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吃人片】宜蘭大學電梯夾死校醫 維修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17-06-17 15:23:17
【吃人片】宜蘭大學電梯夾死校醫 維修員被起訴
宜蘭員山榮民醫院的外科主任鄒文豪,去年5月23日前往國立宜蘭大學駐診時,於搭乘體
育館電梯,因電梯機件故障,鄒姓醫師進入電梯後絆倒,慘遭電梯夾擊身亡。
檢方調查後認為,負責電梯維修的太平洋電梯公司沈姓維修員,進行例行維修時,未注意
該電梯控制箱的可程式控制器(PLC)使用17年來從未更換,其電子零組件可能因此故障
,負責維修期間也未將PLC列為維修檢查項目,也未建議校方更換,認為有疏失,才會導
致這起意外發生,全案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沈姓維修員起訴。
台北榮民員山分院急診室及骨科主任鄒文豪(案發時45歲)事發前每周一下午2到4時,會
到國立宜蘭大學體育館內的衛保組駐診。
去年5月23日下午2時15分鄒醫師手上拿著飲料,先在一樓等電梯,電梯門一開,他慣性往
前走,未料電梯廂並未對準樓地板,他小腿骨踢到車廂外框,上半身摔進電梯裡,電梯門
隨即關閉並繼續往2樓上升,他來不及收腿,整個人被捲入約15公分的狹小縫隙,而電梯
持續上升3公尺,最後在距離二樓電梯口1公尺處才停止,過程不到10秒,但鄒醫師胸口以
下已被捲入縫隙,下午3時許他才被發現被電梯夾死,救出時已氣絕。
起訴書指出,於2012年5月起受僱於太平洋電梯公司的沈姓維修員(33歲,員山人),於
2014年3月起經公司指派負責國立宜蘭大學電梯維修工作,每月、每季各1次定期電梯保養
維護。太平洋公司與宜大簽訂的契約中,更明定「保持設備上之安全與良好之運轉狀態」

偵訊時,沈姓維修員矢口否認犯行,強調都有按照規定維護,還說在事發前2016年4月13
日該校體育館也傳出電梯受困情形,當時經查是調速機電器開關跳脫,復歸後就可運作,
當時也更換電梯來令片。
他說,並不清楚公司是否有向校方建議更換電梯,但該電梯因超過15年,除每月每季都會
進行保養外,於同年3月份進行與PLC相關的「受電盤、電源電壓測定及控制盤內各機件動
作狀態點檢」檢查結果都正常,事後中華民國建築物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協會及縣府抽檢
也都正常;另外,與PLC相關的「電磁煞車點檢項目」在同年2月至5月間的檢查結果均正
常,事後縣府會同台灣省機械技師工會到場會勘也都正常,他認為已盡合理檢查注意義務

檢方另外找來機械技師所吳姓技師作證,認為該電梯使用逾17年,檢查人員除依檢查表逐
項檢查外,實務上很少對PLC檢查,而繼電器相黏是突發狀況,很難檢查出來,「處理上
會將PLC整個換掉」。
檢方認為,電梯中的可程式控制器(PLC)屬與維持「設備上之安全與良好之運轉狀態」
有關的重要項目,而發生意外的電梯,於1999年體育館完工後至案發時已使用17年,超過
行政院財政部規定的15年耐用年數。
檢方調查,自沈姓維修員接手維護後,應注意確實掌握電梯於耐用年限後之零件汰舊換新
狀態並對有安全疑慮的重要零件應主動更換,或建議客戶更換,卻於事發前2016年5月7日
到宜蘭大學進行電梯例行性維護時,仍疏於注意該PLC使用年限已久,17年來未更換,其
電子零件可能因此發生故障,導致PLC「誤發信號」,造成繼電器金屬片無法順利復位,
致使跳脫不全而持續供電,讓電梯形成無煞車狀態而有滑動危險。
檢方認為,自沈姓維修員接手維護該電梯後,並未將PLC列為維護檢查項目,也未建議客
戶更換老舊的PLC,認為沈男確有疏失,兩者有因果關係,認為其所辯不可採,依業務過
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另死者遺孀也對時任國立宜蘭大學總務長的土木工程系教授趙紹錚
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檢方偵結,認罪證不足不起訴。(林泊志/宜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5/1140738/ APPLE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6-06-17 15:23:00
完了完了~看是那家產的PLC
作者: RRADA (HIRO)   2017-06-17 15:24:00
....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6-17 15:25:00
PLC要換是要revamping?
作者: dWoWb (dWoWb)   2017-06-17 15:25:00
這厲害了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7-06-17 15:27:00
17年也好幾個維修員了吧,要不要全起訴
作者: bndan (seed)   2017-06-17 15:27:00
呵呵 慘..領薪水的扛責任而且還是標準的 在誰手上出事算誰的 然後學校錢都公司賺走看來以後不只是建築業要小心這種事 連機械維修業也是相同了
作者: login (  ̄ 3 ̄)   2017-06-17 15:30:00
一個生命就這樣消逝了……好慘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7-06-17 15:31:00
PLC哪這麼容易壞要追究也要看公司有沒有把他列入保養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6-17 15:32:00
只是看起來哪邊怪怪的 一般來說會有兩三條件去定位吧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7-06-17 15:33:00
如果這元件故障就可能導致嚴重意外,那就該檢查啊跟之前國軍冷氣機爆炸意外一樣,要看是不是學校覺得過保但沒出事就繼續用...
作者: a2016596 (a2016596)   2017-06-17 15:35:00
絕命終結站?
作者: iwinlottery (我中樂透頭彩)   2017-06-17 15:35:00
要是美國公司賠翻天 台灣第一線來扛
作者: horse2819 (風要飛翔)   2017-06-17 15:42:00
很多消耗品國外都定期換 國內歐 沒壞幹嘛換 浪費錢
作者: TANGLEE (Tang)   2017-06-17 15:42:00
維護員夠雖小 給媽媽嘴咖啡老闆一樣雖小 反正出事就是要找找人扛 台灣法律讓人笑呵呵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7-06-17 15:44:00
這可能業界陋習...內文說其實還是有對PLC做一堆檢查一堆單位還什麼機械技師工會哩...結果檢查都正常??結果這麼多人這麼多檢查大家都沒發現已經超過年限XD這擺明就是明明都知道超過年限,但大家覺得當下沒壞就不用換啦...這錯要全部推給一位維修員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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