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plfl (living for love)》之銘言:
: : 台美高層官員互訪有望!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通過《台灣旅行法》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台灣旅行法》是今年1月13日由共和黨籍的俄亥俄州眾議員夏波特、民主黨籍的加州眾
: : 議員謝爾曼、共和黨籍的加州眾議員兼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共同提出。
: : 《台灣旅行法》如果通過,是具有國會約束力的法案,該法案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
: : 勵美國和台灣在各個層面進行訪問」。類似的決議案曾於2016年9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同
: : 時提出。
: 休蛋ㄟ
: 這個法案 等於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
: 這 應該是很嚴重的事情吧?
: 支那怎麼沒有抗議?
: 意思是說
: 以後總統出訪 不用再過境美國了?
等一下
感覺哪裏怪怪的
嗯........................
美國眾議院通過
請問眾議院是做什麼的
感覺美國參議院比較大耶
然後通過的法案又叫"鼓勵"美國政府各階層官員訪台
意思就是一些美國不知名的阿貓阿狗小官訪台
因為是官方我們外交部就得負責接待
那住的吃的用的這個錢該不會要我們出吧
如果來的是美國總統 國防部長 國務卿 當然熱烈歡迎
這樣花再多錢都值得
如果美國這些重量級人物想來卻被阻擋
可不可以用眾議院的這條法案當靠山說
不行 你得讓我訪台 不然你就違反眾議院通過的法案
有熟悉美國法律的神人可以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