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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rdie (Geordie)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國會眾議院亞太小組一致通過“台灣旅行法
時間: Fri Jun 16 05:42:38 2017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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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眾議院亞太小組一致通過“台灣旅行法”
2017年6月16日04:37
安華
華盛頓—
2017年6月15日,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一致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
這個法案是今年初的1月13日由眾議員夏波特(共和黨籍-俄亥俄州)、謝爾曼(民主黨籍-加
利福尼亞州)和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共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共同提出。
《台灣旅行法》如果通過,是具有國會約束力的法案,該法案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
勵美國和台灣在各個層面進行訪問”。
類似的決議案曾於2016年9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同時提出。
除了法案原始提案人夏波特議員之外,法案在表決前共有十位跨越的黨派聯署議員,其中
包括羅伊斯(共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謝爾曼(民主黨籍-加利福尼亞州)、埃索(民主黨
籍-加利福尼亞州)、瓦格納(共和黨籍-密蘇里州)、約霍(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羅絲·
雷提南(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比格斯(共和黨籍-亞利桑那州)、波伊(共和黨籍-德克薩
斯州)、迪亞茲· 巴拉特(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和拉瑪法(共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等各
位議員。其中,夏波特議員是台灣的長期支持者,也是國會台灣聯線的最初共同發起人;
謝爾曼(民主黨籍-加利福尼亞州)和羅伊斯議員(?
@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是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資深議員,而迪亞茲· 巴拉特則是現任台
灣聯線的共同主席。
這項法案強調,國會認為:“自從台灣關係法頒布施行以來,美台關係因美國對與台灣的
高層進行互訪時所採取的自我約束限制,因而缺乏溝通。
”因此,“台灣旅行法”得出結論認為:“美國政府應該鼓勵美國和台灣在各個層面的訪
問。”
2017年5月4日,美國國會參議院的魯比奧(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布朗(民主黨籍-俄亥
俄州)、因霍夫(共和黨籍-俄克拉何馬州)、梅南德茲(民主黨籍-新澤西州)、加德納(共和
黨籍-科羅拉多州)以及彼得斯(民主黨籍-密西根州)等六位跨越黨派的參議員共同提出了
參議院版的《台灣旅行法》。
另外,6月15日下午美東時間2點45分,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召開名為“重
申保證:加強美台關係”的聽證會。聽證會記者截稿時正在進行之中。眾議院外委會主席
羅伊斯在開場聲明中說,“美國和台灣對民主、人權和法治有著共同的承諾,正是這些價
值觀是我們夥伴關係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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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習包子在,這法不會被實現
是誰講不會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