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丙:只能賣房
三立新聞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2730
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八里雙屍命案,兩位死者家屬對咖啡店老闆呂炳宏提起民事求償。
其中張翠萍家屬認為呂炳宏以及股東等人監督管理疏失,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
判須賠償張母368萬810元,全案今(15)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無奈地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綽號大丙的呂炳宏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指出:
「這個判決定讞真的很可怕,法官用因果論,有扯到你就是有關係,
但謝依涵犯案的刀子不是我的, 安眠藥不是我的,最後殺人地點也不在咖啡店內,
這樣我還要負責,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呂炳宏也強調,今天的定讞結果就是法官把老闆的職責無限上綱,
必須管到每個員工的個人行為、交友行為、私底下有沒有收受客人金錢、
甚至男女關係往來,但說真的,沒有一個老闆會管到員工的私生活。
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非常無奈,認為自己與嫌犯謝依涵只是雇主與僱員關係,
發生案件之前根本不知道謝依涵有打算犯案,
呂炳宏強調,「如果我早知道,謝依涵以及陳進福有高院判決時所說的特殊性關係存在,
我早就會阻止。」而面對龐大368萬的賠償金額,
呂炳宏也認賠,打算賣房子換得現金,盡快把事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