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庭上驚見4任女友們 律師崩潰:好像在

作者: amose999 (噢 )   2017-06-15 15:44:53
基本上,這就是個法律系沒畢業,或是畢業了但沒考上律師、司法官也沒實務經驗的魯蛇
寫的幻想文...
1. 檢察官分為偵查、公訴,既已起訴,那他指的應該是公訴檢。
2. 再來法官助理,不可能在刑事庭內看到!
不可能
不可能
不可能
(我懷疑這低能是把書記官當成法官助理...)
3. 現任女友是律師跟去,那到底有沒有受委任掛辯護人?
沒掛辯護人,在庭訊時是要講三小話?是可以講三小話?
4. 殺人案件這算是重大刑案,但可以被po在低能卡這樣亂扯,把該案被告的利益放哪裡
?層次真的是太低了,不懂裝懂,無聊當有趣,根本在侮辱「律師」這個職業,給原作者
如果法律系沒畢業,就多到系上的實習法庭去模擬,不然就多去法院旁聽,不然亂po這種
會被笑死的文章,真的是夠了.........。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7-06-15 15:45:00
低卡不意外
作者: Sanguom (SECRET)   2017-06-15 15:48:00
推 低能卡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6-15 15:49:00
其實他就是在實習法庭上的情形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6-15 15:49:00
上一篇回文的推文還有支持的,最讓我吃驚的是竟然有人不知道wizz是台大法律系的
作者: fish612 (誠懇老實不嘴砲)   2017-06-15 15:50:00
就只是唸過法律系但根本沒碰過實務的幻想文 去上班好嗎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17-06-15 15:50:00
學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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