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雙軌制配套 修改容移公式

作者: cloudal (cloud)   2017-06-10 16:31:09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雙軌制配套 修改容移公式、「容積分區」不得跨區移轉
3.完整新聞內文:

容積「雙軌制」雖在市議會三讀通過,依法應在6月底就此實施,但台北市政府舉棋不定
,仍有意推行「100%全面代金換容積」。8日晚間,北市府召開公民論壇,以「誰搬走了
人民的乳酪」為題,公布雙軌制下的施行方案,除已提案內政部修改現行容移公式,拿掉
公式中對建商較有利的「接受基地容積率」項目,也提高移入基地的核可門檻。
提案內政部 拿掉「接受基地容積率」
今日公布的關於公保地的新制,首先,北市府都發局表示,已提案給內政部,要求修改《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9條中,需乘以「接受基地容積率」的部分,希望將該項
目拿掉,則未來市政府落實議會決議「雙軌制」時,50%捐地換容積部分,建商必須捐更
多的土地,才能換得同樣數量的容積。
舉例而言,信義區一開發案,按照舊有的公式,捐公保地面積624坪,經公式換算後,建
商可以取得1276坪的容積,加灌到新建案上出售獲利,然而,若能經內政部修改公式,則
建商必須捐2501坪的公保地,才能同樣獲得1267坪,則政府在給予同樣的容積時,公式修
改前與後,政府取得的公保地數量差4倍,都發局認為,有助於加速取得未徵收的公保地

其次,針對容積移轉範圍與條件,基於對於都市環境的衝擊,嚴格化移入基地的條件。林
洲民稱,原對於容積移入基地的條件為,規模1000平方公尺、捷運站出入口800公尺範圍
內、不得位於環境敏感地區、鄰接8公尺以上道路等規範。現考量防災、基地周邊環境等
,進一步要求接受基地位於大眾捷運站出入口半徑800公尺範圍內者,至少應面臨一條「
12公尺」以上已開闢之都市計畫道路,此舉是為了考量道路雙向通行,並設置人行道。不
過,法案修改需送議會通過。
12個行政區 分為4大容積分區
再次,由於北市的都市計畫是一體的,因此,建商取得容積後,往往可以跨行政區置放容
積,致高房價地段的容積亂象。都發局為容移分區,將12個行政區依照區的性質與公告現
值相似者,分為新興發展區(南港、內湖),市郊區1(士林、北投)、市郊區2(文山)
,市中心區(大同、萬華、中山、 中正、松山、大安、信義),A區的公保地,能將容積
放置在A區,不得跨區移轉。
最後,因捐地換容積依舊為市議會通過的公保地處理方式之一,為處理捐地換容積過程中
的資訊透明度不足問題,市府要求容移申請人提供公保地交易資訊,定期公告,且容移公
保地如有買賣交易應實價登錄,供公保地主查閱,避免成為資訊不足下的交易弱勢。
公保地主不滿 場面火爆
今日的論壇現場,由於市府的簡報,仍可見對「全代金」制遭議會否決的「心有不甘」,
現場不時爆出公保地主的不滿聲浪,場面一度火爆,副市長鄧家基還出面安撫。
公保地主自救會代表:壓低出售價格
對於市府今日公布的「雙軌制」配套,公保地主自救會代表李奇昱認為,將「接受基地容
積率」從公式中拿掉,會造成建商總體成本上升,反倒會壓低地主的公保地出售價格,對
於都發局有意提高移入基地的條件,他則認為,現行古蹟區的容移也沒有這樣的規定,形
成同樣是容移,但條件不一的不公平情況。
有趣的是,今日現場,也來了一群大稻埕古蹟區因開發受限而特許容移的民眾,他們擔心
,一旦市府繼續維持「雙軌制」,則可以移出的基地多了很多,形成買方市場,讓建商有
更多選擇購買移出的容積,也即價格會下跌。
公保地捐地容移 對古蹟區居民不公平
大稻埕地主吳先生表示,花了7年的時間來跑容積移轉的政府程序,他認為,現行讓公保
地捐地容移,對古蹟區的居民並不公平。郭先生則表示,古蹟移轉量體剩下幾十億,相較
於政府沒有徵收的2兆公保地,希望政府未來取得的代金也可以保留用在古蹟區。有趣的是,今日現場,也來了一群大稻埕古蹟區因開發受限而特許容移的民眾,他們擔心
,一旦市府繼續維持「雙軌制」,則可以移出的基地多了很多,形成買方市場,讓建商有
更多選擇購買移出的容積,也即價格會下跌。
公保地捐地容移 對古蹟區居民不公平
大稻埕地主吳先生表示,花了7年的時間來跑容積移轉的政府程序,他認為,現行讓公保
地捐地容移,對古蹟區的居民並不公平。郭先生則表示,古蹟移轉量體剩下幾十億,相較
於政府沒有徵收的2兆公保地,希望政府未來取得的代金也可以保留用在古蹟區。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80148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7-06-10 16:32:00
小心齊柏林的下場阿
作者: bonfferoni (bonfferoni)   2017-06-10 16:32:00
五樓前後都戴套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6-10 16:35:00
總算有個想做事的人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7-06-10 16:41:00
議員不給過 那我就用民意搞死你們 說你們就是炒地皮幫兇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6-10 16:42:00
五樓幫二樓前後都戴套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6-10 16:43:00
不錯,開始在修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45:00
面對問題 解決問題吧 至少讓建商多買一點 也可加快速度來解決阿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49:00
就算是四倍速也只是從1000年變成250年 老老實實花錢買會死嗎容積移轉不對 那市政府憑什麼"賣"容積 根本弔詭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1:00
目前不能不賣阿 中央行政命令沒拿掉 議會還三讀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1:00
民意個屁啦 欠債還錢 還要看民意不成屁 中央法令是移轉 不是賣如果北市府覺得移轉有問題 那代金一樣也是有問題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3:00
要不賣 議會就生氣氣啦 說破壞府會關係呢所以現在就是把移轉變嚴格阿 建商成本要更高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4:00
老實拿出錢來給地主 根本不必賣 搞清楚財團 市府 地主到底是誰欠誰我說了 成本變四倍也要250年才能還完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5:00
就是兩兆現在拿不出來啊 正解有啦 首先就是檢討都市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5:00
直接禁止容移 花錢搞徵收 才是正解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6:00
計畫 沒應用到的公保地 就還回去 不能還得 用公辦都更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6:00
把用不到的地解編 還可以拍賣重劃的部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7:00
劃出去 或是利用都更權利來補償 如果不能更的 才編列預算補償 這才是正解啦 但目前市府說不賣 第一公保地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7:00
ta你不覺得你剛說的 要比市府繼續賣容積好得多嗎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6:58:00
廢話 你開那什麼15趴 沒賞你一頓粗飽就很不錯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6:59:00
議員會支持嗎 只會被打臉打到爆阿目前開到100%啦 去看前幾天新聞 但那也沒解決啥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00:00
用ㄧ兆來算柯大人一句話想凹8500億 真是霸氣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00:00
我自己想法啦 既然不能不賣 那就讓他很難賣 然後照我講得正解來處理 那才是正途啦 雖然不見得很快 但至少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01:00
100個屁 公告現值跟市價比先虧兩成 更別提還要自己往下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01:00
不會有賣容積的後遺症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02:00
砍 砍得到才能先拿到錢 地主會不生氣才有鬼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02:00
所以我才說沒解決啥阿 那個要標 你拿100最好標得到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04:00
你既然知道哪個是騙人的 何必要談什麼100趴 講得市府很偉大一樣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08:00
沒阿 我只是說15%限制拿掉而已 只是還是沒啥屁用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06-10 17:09:00
這是剝削地主吧…政府強劃民地做公設地,又不給錢,才設計制度由建商出錢買,現在改成要多付出好幾倍的公設地,建商只好降收購價,政府繼續擺爛不徵收,衰的只有地主而已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10:00
其實這個賣容積的遊戲 公保地主只是招牌啦 背後是給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11:00
如果真的能達到建商不搞容移 這是好事 但是根本劃錯重點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11:00
提振房地產用的 看提出的時機點 是在sars之後就知道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6-10 17:13:00
我舉雙手贊同廢阿 柯的公辦都更 小英的都更辦公室既然是公家偷的 那就公家負責把他還回去吧
作者: mayko (mayko)   2017-06-10 17:37:00
解編公保地..難呀,今天參加一塊用途不是公園的公保地活動因為原使用目地,潛在使用者說太小不能用,里長就想搓成公園不打算讓該地解編成建地.解編也是有一定難度的(苦笑)ps.該地不在台北
作者: Rinehot   2017-06-10 17:52:00
叫里長出錢徵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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