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違法兼職 3年1516人被懲處

作者: com2   2017-05-30 13:50:45
超爽der~
其實從公務員本身的三等親內開始查起,看看是否有在下游包商內擔任顧問或是閒缺。
人數保證嚇死大家啦!
公務員違法兼職 3年1516人被懲處
自由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審計部三年前發現部分公務員兼具公司負責人、董監事身分,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其中也有大學教授兼學校行政職時不慎觸法;據統計,三年來,
全國共有一五一六名公務員因此遭懲處,其中有四十二人遭監院彈劾。
42人遭監院彈劾 並移送公懲會
審計部官員表示,審計部在二○一四年透過工商業登記、勞健保等多重方式比對公務員資
料,查出有部分公務員兼具私人公司負責人、董監事、監察人身分,嚴重程度不一,樣態
多元,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審計部函請中央、地方政府各主管機關查處。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
或公司代表官股的董事或監察人;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
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不在此限。
據審計部統計,截至今年五月十一日,各機關行政懲處予以記過或申誡處分的公務員共一
○一三人,其中有廿一人遭記大過;移送公懲會審議後予以降等、記過或申誡處分為四六
一人,其中一人被降二級改敘、一人被降一級改敘。
此外,經各機關移送監察院審查,彈劾並移送公懲會審議後,予以記過或申誡處分共四十
二人,還有三人尚在審議中;據審計部統計,三年以來,全國共有一五一六名公務員因違
反不得經營商業的規定,遭到輕重不一的懲處。
據了解,公務員違反兼職規定的樣態中,有公立大學教授兼行政職時,同時擔任私營企業
董監事、監察人而觸法,甚至遭監院彈劾;據監院公布的彈劾案文資料顯示,監院今年共
有十一件彈劾案,其中有七件彈劾案與公立大學教授任行政職時,仍擔任公司董監事等職
務有關,比例甚高。
公立教師兼行政 不得任職企業
審計部官員指出,公立學校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所稱的公務員,但若教師同時兼
任行政職,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而據監院的彈劾案文資料,不少被彈劾的教授都稱
「不知情」,不知道擔任學校行政職後,就要辭掉在企業的相關職務。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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