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路過漁港遭黑狗狂吠!男怒抽菜刀「4連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5-28 14:36:42
※ 引述《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之銘言:
: 台灣法律沒有保障狗權
: 牠們頂多算財產而已
: 因故砍狗的話頂多賠錢
: 這樣的話砍死還是砍殘哪個賠比較多
: 砍死要賠之前養寵物的費用嗎?
: 砍殘要付之後的醫療費?還是依當下的狀況認定多少財損?
: 有了依據大家以後比較可以衡量下手的輕重
最好沒有~~~~
等被上手銬送上警車,再來靠背說
[不是說殺狗只是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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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 2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
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
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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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4:38:00
可憐台灣人比狗不如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5-28 14:39:00
正當防衛喇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4:39:00
狗>>>人>>>>>>>>>>>>>>>>>>>>>>>>>>>>>>>>>>>>>>>>>>>肥宅
作者: yongguo (麵包君)   2017-05-28 14:43:00
人類被動物攻擊後還手致殘怎麼算? 好像沒講到這個?簡單講就是無挑釁結果被狗咬然後打爆它,算不算非故意?
作者: max123 (林背金送)   2017-05-28 14:46:00
打死狗可能會避難過當然後緩刑,然後民事還是要賠飼主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7-05-28 14:47:00
所以狗騷擾人,人不能反抗XD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7-05-28 14:49:00
有說因故拉,故意的不算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17-05-28 14:56:00
人不如狗 狗本思維好棒棒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5-28 15:09:00
郵差隨身要準備棍子的還不是被咬一堆 更不要說一般人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5-28 15:11:00
你講的要看狗種 要是鬥犬類的才不怕你有武器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7-05-28 15:15:00
台灣是狂犬病疫區喔 而且人有瘋人狗有瘋狗
作者: max123 (林背金送)   2017-05-28 15:20:00
啊…綁起來不就沒事了嗎?狗鍊短一點不就沒事了嗎?狗本不要餵幫忙結紮不就沒事了嗎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5-28 15:25:00
確實是啊 但仇狗會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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