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gendary85 (legendary85尚書,以諮뀰)》之銘言:
: 甲甲同志專法就是74被大法官洗臉怎麼辦?有八卦嗎
認為專法可行的陷阱在這裡,因為解釋文內的意思,理論上沒有限制立專法。
但是前提是:
1.給予同等的婚姻自由。
2.要通過憲法上嚴格的平等權檢驗。
若今天有個專法,照抄民法,只是改成同性婚姻法?
1. 因為其他法規參照的是民法的身分關係,所以專法漏掉就完蛋了。
2. 權利清單一致,立法精神意圖有不法之隔離,也可能構成歧視。
唯一可能的專法就是給予優惠性差別待遇:
1. 權利清單照抄民法。
2. 給予額外補助或優惠減免。
也就是說國家花資源維持或鼓勵同性伴侶結成婚姻,讓同性伴侶有各種優惠。
這樣你有比較開心?我怕很多人會更崩潰呀。
不管哪一種專法一定都會被叮滿頭包,所以不如直接修民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