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用餐自傷趾甲傳索60萬 女攝影師擬告餐廳及酸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5月27日19:25
高市1名徐姓女子22日到一家義大利餐廳用餐,上完廁所開門時,把自己
的左腳大拇指撞到趾甲掀起流血。徐女指控店家廁所設計不良才害她受傷
,導致3個月無法工作,要求賠償。
但店家聲明表示,對方求償40到65萬元,卻拿不出收入證明,保險公司無
法接受這個金額;徐女告訴《蘋果》,她從未提出「40到65萬元」賠償,
店家的聲明讓外界誤以為她在敲詐、勒索,已損害她的名譽、個人人格,
若未在今晚9時前公開道歉,將會提告毀謗、損害名譽。至於對那些謾罵
的網友,不排除之後也提起告訴。
律師陳宏義表示,如果徐小姐要提出民事訴訟,當然是她的權利,但「
可能會輸」,因為她必須負起「店家有無過失?」和「損失金額多少?
」的舉證責任,也就是必須證明店家有過失,但為何別人上廁所都不會受
傷?另外就是她的損失有沒有到65萬這麼多?目前看起來徐女所掌握的證
據似乎比較薄弱。
消保官殷茂乾指出,有關於消費者損害賠償的提出,必須看責任的歸屬和
損失範圍而定,不能單從提出的金額來判斷,還是要由證據來說話。
義大利餐廳楊姓主管表示,當天中午12時許,徐女和朋友到餐廳用餐,上
廁所出來時,因廁所門是往內開,剛好打到徐女的左腳拇指,導致指甲掀
開流血,他們當下表示要協助她送醫,但徐女不願意,自行止血後還繼續
用餐,用完餐後要他們先簽承諾書承諾負起醫療、工作所有損失才願意去
就醫,他們因公司有保意外責任險,承諾只要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會盡量
賠償,但徐女還是不願就醫,一直到快4點,他們則怕發生意外,只好報警
。
楊姓主管說,警方到場後,徐女才到大同醫院就醫,院方開出的診斷證明是
請徐女休養3天,他們事後也不斷傳簡訊關心對方傷勢,但徐女都沒回覆,請
保險公司與對方聯絡,徐女是開出40到65萬的賠償金額,實在無法接受。
徐女在臉書上自稱是專業攝影師,她說,拍照需要蹲著、跪著、趴著,腳的
大拇指是很重要的施力點。她自己預估腳拇指受傷後,大約有3個月無法正常
工作,房租、車租、生活開銷、接案損失難以估計。
雙方在臉書開槓後,也引發網友的熱議,有人認為徐女「敲詐」、「好貴的指
甲」、「真的是澳洲來的(奧客之意)」、「獅子大開口」,但也有人支持徐
女「給他告到翻兩翻」、「太離譜了,怎麼傷勢這麼嚴重!?」
徐小姐向《蘋果》表示,當天她是因為在附近公園進行一個親子寫真的工作,
所以才會到該餐廳用餐,受傷後,店家也沒有協助她止血或包紮,都是她和助
理自己弄的,會繼續用餐是因為她覺得參加活動的客人比她自己的傷勢還重要
,而且過程中也為了等店家主管的電話和聯繫,一再拖延,才會到 4點才去就
醫。
徐小姐強調,她從未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手上也握有證據,證明她跟店
家的負責人說「還沒有要求什麼數字」。(陳宏瑞/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0rz.tw/KQDqr
5.備註:
看來徐小姐不只在攝影方面是專業的,就連告人的部份也是挺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