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奕含曾上網救助卻無人伸援手,林俊憲感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28:41
是說
我看了一下原文
她的意思是尋找受害者一起告
那意思就是她自己為什麼不告或者告不成?
還是說她要是被告妨礙家庭,希望其他女生陪她坐牢?或者人多了陳星要坐牢女生們就不
用坐牢?
根本傻的啊
我們只看到她妨礙家庭是觸法
就算很多女生出來指證
這很多女生也是觸法
但是陳星雖然很渣
換了一個又一個
他就是沒有犯法啊
最多就是道德譴責
我覺得這女的很天真
文科生思維
吃大虧不意外
難道她後面沒有別人她就不覺得她受害,不覺得當小三有問題?
明明她合意性交被騙砲
一直說誘姦美化自己
真是雙重標準
沒辦法同情她
她說每個男生知道她歷史都只吃她豆腐
那她老公怎麼能接受她?
懷疑她老公自己是不是很淫亂所以不介意,不然就是被她騙了?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5-26 17:29:00
針對最後一段,代表她老公真的很愛她
作者: filmystery (與524正面對決的男人)   2017-05-26 17:29:00
法律系是文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7:29:00
那文章裡面有說,她了解當小三要付出代價,而她代價很大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05-26 17:30:00
老公這麼愛她 她還為了婚外情被甩放不下自殺 老公可以告誘姦了嗎?詐騙阿
作者: liannhwa (liann)   2017-05-26 17:31:00
最恐怖的就是 他沉浸在自己的悲傷被騙 然後又看不起自己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6 17:32:00
我覺得有點過度推論
作者: kirinstar (farewell)   2017-05-26 17:33:00
你都說被騙砲了 那應該改一下叫被合意性交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7:34:00
合意性交是雙向的 沒有主動或被動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7-05-26 17:34:00
嗯,滿級分愛國文文科生肯定的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34:00
被騙砲是後面驚覺,打炮那瞬間是合意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7:34:00
法律系會叫你畫箭頭來理解什麼叫合意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35:00
被騙砲是一種感受,但是打砲過程一定合意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26 17:35:00
文中自述「只看到愛情 卻忘記倫理」你覺得她自認沒錯?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36:00
打砲那瞬間合意,事後反悔能告得成?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5-26 17:36:00
所以確實就是愛情啊 這個月到底在鬧啥?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7:37:00
小三有什麼值得同情的 該同情的是原配吧這個月就是一堆人坐上失智列車 現在還有很多人不肯下車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26 17:37:00
想問上過醫學的系算文組嗎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38:00
她不該上醫學,她就是感性女文青,所以情商很低她老公最可憐,工具人哪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5-26 17:40:00
陳星有犯通姦啦,哪來沒犯法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41:00
陳星老婆不告他他就沒罪啊所以他老婆是關鍵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26 17:42:00
可怕的是 10年前合意 10年後變右肩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6 17:42:00
第一次女生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啊,看看秦偉的例子
作者: s6525480   2017-05-26 17:43:00
你等著 吟唱中 詛咒馬上就來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26 17:43:00
她自己寫她剛成年 成年當然要自己負責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44:00
女生沒說不合意,只是事後不爽他找第二個女生第三個女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26 17:44:00
哪有什麼第一次 不管第幾次 只要有一次不合意就是強姦啊
作者: s6525480   2017-05-26 17:46:00
這下合意 這下不合意 這下合意 這下又不合意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7-05-26 17:47:00
所以合不合意有沒有構成性侵 標準好像蠻嚴格的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7-05-26 17:49:00
問題她第一次沒反對,後面報復性性交,更加沒反對,要是有反對一次就可以告強姦了?那夫妻性交不是很兒戲?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5-26 17:59:00
不要提夫妻啦 提情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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