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2167471 (喬妹)》之銘言:
: 有沒有成年、強迫、暴力,這本來就不能小說辦案
: 我疑問的是
: 有婦之夫,到處找學生打砲,同時好幾個,一個接一個
: 然後用通姦罪逼人吞下去
: 計畫性、刻意地、多次地傷害多名女性的感情
: 直接或間接地造成女性精神傷害
: 這種人,身敗名裂、甚至不得翻身,不是也是應得的嗎?
問題是這有那麼好找??
學生那麼多 口耳相傳 搞不好弄到丟飯碗
所以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陳跟林是同樣罪惡
兩個都想玩 只是陳先玩膩了甩開 林還想繼續玩罷了
同樣罪惡的事情
為什麼陳的責任比例比較大??
對
陳可以一個接一個找砲打
但每一個都是你情我願的同樣罪惡
沒道理說因為找N個人 罪惡就乘以N倍吧???
說陳有社會歷練 是老師 有職業倫理責任
那林是資優生 也分不清是非對錯??? 也能合理化她當小三的賤貨行為???
狗咬狗的戲碼
說陳誘姦 林自己把持不住 投懷送抱
誰引誘誰 還不一定呢